一起看似简单的领事保护案件,在网络时代迅速演变为一场不大不小的“风波”,而中国外交部和使馆在网络时代的危机处理能力也呈现出新亮点
国际先驱导报记者晓德发自北京
因为一封普通中国公民在网上发的“求助信”,外交部专门公开发布情况说明,向公众交代事情的前因后果。
事情的起因其实并不复杂。2005年3月,3名中国公民因在利比亚的一起火灾中被利司法部门以“过失引发失火”为由逮捕,并在去年2月判处1年有期徒刑。其间,3人在网上发帖,称在利比亚被困两年,中国驻利比亚大使馆未予救助,而外交部的说明中则指出,“求助信与事实严重不符”。
参赞讲述事实真相
“救救我们吧!我们被困在利比亚已经有一年多了,在这里都快要疯了!”2007年1月8日,一封“请帮忙(原文如此)我们在海外的华人同胞吧”的帖子出现在某中文论坛上,帖子署名是来自湖南和浙江的中国公民郑建波等3人。其中提到的一个细节直接引爆了网民参与的热情:“(使馆)叫我们以后不要来找大使馆了,还说使馆是不会给我们饭吃的,也不会给我们睡觉的地方。”
“很多网友通过使馆的电子信箱给我们发来邮件。”中国驻利比亚大使馆李连和参赞告诉《国际先驱导报》,但事情的真实情况并非如此。
2005年3月的一天,中国商人吴董春在利比亚首都的黎波里市区承租的一幢7层大厦地下室突然起火,利方存放的货物损失达两百多万美元。事发半个月后,当地有关部门的调查结果认为,起火原因是电焊过程中产生的火花引燃所至,因此身为电焊工的郑建波等人被逮捕,并在2006年2月被的黎波里法院判处一年有期徒刑,随后四人(包括老板吴董春)提出上诉。
“无论是火灾当天,还是他们被抓进监狱的时候,我们都派人去了,这是使馆进行领事保护工作的一部分。”1月16日下午,接受《国际先驱导报》采访时,李连和参赞如是表示。在此前一天外交部发布的情况说明中,也详细列举了使馆对此事的关注,包括约见利外交部领事司司长、要求利方公正审理此案等等。
使馆回应网友意见
面对网友的质疑,1月12日,一篇署名为“中国驻利比亚大使黄杰民”的帖子“现身”天涯社区,该帖详细描述了使馆关注该案的过程,并表示希望向关心此事的网友转达谢意。
“据我所知,那个帖子不是我们在网上发的。”李连和参赞告诉《国际先驱导报》,国内网民给使馆发来的电子邮件很多,“我们尽可能地答复网友的意见,一些网友可能就把回信发上去了。”
事实上,随着表达的便利和对国家大事关注程度不断增强,网民积极甘心包括领事保护在内的外交事务,已经越来越成为一种趋势。“这么多人关心外交工作,我觉得也是一个好事情,”李参赞表示他自己有时也会到网上看网友的评论。
这次3名中国公民庭外候审期间,中国驻利比亚使馆专门派人携带慰问品来到他们的住所探视,同时为了方便3人与使馆的联系,将使馆主要领导的手机号码都提供给了他们。“西方国家一般是没有这种人性化的方式的。”李连和称。
领事保护不能意气用事
据李参赞介绍,近年来,中国公民到利比亚的人越来越多,与此同时,相应的各种领事案件也大幅上升。
这一次,无论是外交部声明,还是大使馆的表态,都反复提到一点,就是中国驻外使领馆行使领事保护职能时,不能超越驻在国法律、法规,不能干预驻在国司法程序。
“这是领事保护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当代世界研究中心杨鸿玺研究员告诉《国际先驱导报》,我们的公民只有首先遵循驻在国的法律,才可能得到更有效的领事保护,而从另外的角度看,这次事件也是对国内公民一次领事保护知识的普及。
《国际先驱导报》了解的最新情况是,今年1月该案“维持原判”的判决还是在当地的中级法院,从法律程序上来说,郑建波等3名中国公民还有继续上诉到最高法院的权利。
(责任编辑:王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