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宁1月26日电(记者王勉)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贾午光26日在南宁说,今年要争取三分之二的省级财政建立法律援助专项资金,以加强法律援助的经费保障能力。
去年中央财政拨付5000万元支持贫困地区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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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午光说,尽管很多地方对法律援助工作非常重视,但县级法律援助机构经费短缺、经费监管机制还不完善等现象仍很严重。贵州省共有县级机构88个,有8个县未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预算,27个县每年经费不足1万元。陕西省的一个县级法律援助机构一年办案205件,但因为经费无保障,累计拖欠律师办案补贴20多万元。西部一些省份基层法律援助机构自成立以来,基本依靠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的拨款或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等社团组织的资助款项,政府经费投入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由于经费紧张,相当部分基层法律援助机构没有专门的接待室,极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即使在法律经费比较充足的山东省,约有20%的法律援助中心处在“一个人、一间房、一张桌子”的状况下。
针对经费短缺情况,今年一方面除了要争取中央财政加大转移支付的额度和各级财政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外,还要在发达地区争取乡镇政府给予法律援助经费投入,保证农民工法律援助所需业务经费和死刑二审开庭审理后所需法律援助经费足额到位;另一方面广泛开辟财政拨款以外的法律援助经费筹措渠道,包括鼓励、引导律师等法律服务行业对法律援助工作进行行业奉献。
(责任编辑:王永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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