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莉)针对市民关心的“能否在社区报销医疗保险”的问题,北京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医保处处长张大发表示,2008年前,将在全市推广在社区医院报销医疗费用制度。
关注医保问题的唐俊杰委员提出建议,能否建立本市医保报销结算信息化服务平台,让医保患者直接在医院收费窗口办理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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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大发表示,目前本市的医疗报销管理手段达不到委员提出的要求,但是本市正在加快信息化建设的步伐,门诊费用上传系统即将启动,实行医疗保险费用上传目标后,要逐步实行社区慢性病首诊制,实现“在社区看病的费用、在大医院看病的费用都可以在社区报销。”J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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