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取消1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记者昨日获悉,从2007年1月1日起,广东11项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广东省物价局、财政厅日前下发了文件作出此决定。
据悉,被取消的11项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高校毕业生教育培养费等,详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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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取消的11项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表
收费项目 收费部门
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费 物价部门
广东省职工劳动手册费 劳动部门
计划生育服务证费 计生部门
广东省统计单位登记证费 统计部门
国家公务员任命书文本费 人事部门
新盐田开发建设补偿费 经贸部门
食品企业开业卫生审查费 卫生部门
劳动安全卫生合格证费 卫生部门
高校毕业生教育培养费 教育部门
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缴费卡工本费 工商部门
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费 国资委
(责任编辑: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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