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实行机关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发放”的阳光福利新机制,改“暗补”为“明补”,解决了收入分配秩序混乱和收入差距过大问题,激发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以前各单位发放补贴标准各异,名目繁多,什么误餐费、过节费、出差包干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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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福利补贴标准化、规范化和货币化的要求,济南市清理和取消部门自行发放的项目。在职人员岗位补贴,以职务(岗位)为依据,按照不同的系数分10个档次发放,最高和最低之比约为3∶1。离休、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分别按同级在职人员补贴标准的95%、80%计发。节日补贴不分职位高低,均按统一标准发放。所有补贴经费均由市财政局统一拨付。
明确规范、合理而又稳定的补贴资金来源,是济南市机关分配制度改革的关键环节。在不增加财政负担的基础上,济南市全面清查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和财政性资金,撤销不合理账户,适当集中一块资金;通过完善部门预算、“收支两条线”管理和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筹集一块资金;对机关资产实行统一管理,对闲置资产和经营性资产采取市场化运作,变现和积累一块资金。同时,严格审查补贴发放范围,严格核定发放标准。为减少改革的社会震动,济南市还统筹考虑社会各阶层利益,提高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企业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标准以及优抚对象的补助标准。
为保证分配改革顺利实施,济南市加强对各单位的监督管理。凡顶风违纪的,不论数额大小,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一律就地免职。市气象局在不经上级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给职工每人发放3000元奖金,被举报后,济南市纪委领导专程赴北京,与其上级单位沟通,最终该单位负责人被免职。
“改革后,两成多的单位福利补贴比以前发得少,多数单位则比以前发得多,改革让大部分人受益。”济南市监察局综合室主任孙云水说,以往被称为“老大难”的工作人员轮岗交流工作也易于操作了。负责军转干部安置工作的同志说:“统一补贴后,军转干部不再托门子、跑关系,对单位也不再挑三拣四,安置工作比过去好做了。”
机关分配制度改革消除了诱发政府权力异化、职务行为错位、行政权力寻租等“创收行为”,优化了发展环境。在去年全市优化发展环境行风评议和争创群众满意机关活动中,45个被评议部门、行业比上一年提高5.2个百分点。济南市土地局干部米文东深有感触地说:“现在办理项目用地手续,就看这个项目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再不用夹杂部门利益了。”(记者宋光茂、刘成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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