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新闻网讯(记者王媛)记者昨天从市物价局获悉,哈尔滨市从昨天开始执行国家有关部门“调整心脑血管等10大类354种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的要求,其中70%约200余种药品下调价格,平均降价幅度20%,最大降幅85%。
据介绍,本次限价药品主要是临床应用比较广泛、价格虚高空间较大的治疗心血管病和抗生素类药品,如脂肪乳、重组人生长激素、复方氨基酸、地塞米松等,降价幅度都在10%以上。其中,精氨酸注射剂(5g:20ml×5)每盒最高零售价18.2元,十一酸睾酮胶囊(40mg×10)每盒(瓶)最高零售价21.7元,托特罗定片剂(2mg×30)每盒(瓶)零售价不能超过98.1元,人纤维蛋白原注射剂0.5g(冻干粉)每瓶最高零售价147元,人血白蛋白注射剂(10g:50ml)每瓶最高零售价259元。
据了解,本次价格调整,对价格偏高、折扣空间较大的品种,将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分步降价;对临床急需、价格低廉、疗效确切的药品不再降价,以鼓励廉价药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对市场供应紧缺或断货的品种,适当提高价格。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应以最小零售包装的实际采购价为基础,顺加不超过15%的加价率作价销售,实际采购价格高于500元的,最高加价额不得超过75元。对于零售包装单位内含2支以上注射剂的,医疗机构在拆零出售给患者时,应按照该零售包装单位零售价格除以包装数量计算单支零售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