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九届四次会议以来,省各民主党派、有关人民团体、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和广大政协委员,共提交提案875件,立案796件。其中,集体提案162件,委员联名提案149件,委员个人提案485件。
经济建设领域的提案共377件,占提案总数的47.3%。
教科文卫体领域的提案共256件,占提案总数的32.2%。王鸿声、汪旭东等委员在提案中呼吁尽快出台《江苏省知识产权促进条例》,有关部门已积极启动了这项工作。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位置是政协委员关注的重点。为落实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的政策,经教育、财政部门共同调研和认真测算,省政府研究决定自2006年秋季开学起,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收学杂费,南京、苏州、无锡、常州、南通、泰州等市同时免除了城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为办理大力推进职业教育发展的提案,省教育厅邀请提案者共同进行实地调研,加大了农村职业教育的经费投入。为进一步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矛盾,农工党省委以及计高成、左言富、曹锡荣等委员,在提案中就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提出建议。省政府已先后出台有关通知,强化了政府责任。省卫生厅等有关部门也认真解决构建服务网络、落实补助政策、建立双向转诊和社区首诊制度等方面的问题。为保护和传承历史文化,致公党省委提出的发掘民国建筑资源、打造南京“民国历史文化游”旅游品牌的提案,引起南京市政府高度重视。民进省委提交的加强我省历史街区保护、开发和利用的提案,也得到了较好的落实。
政治法律、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提案共163件,占提案总数的20.5%。围绕农民最低生活保障、进城务工人员生活保障、残疾人生活保障、城乡群众医疗保障等问题,民革省委、民盟省委、九三学社省委以及肖渡、李晓布、杨明华、钱怡、赵斌等委员提出提案,有关健全生活保障机制、完善救助体系、探索多种就业安置途径、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启动医疗补助程序等多项具体建议,经承办部门认真研究后,大多已纳入工作计划之中。致公党省委提出规范和发展人才租赁市场的提案,省人事厅积极研究吸纳。农工党省委提出提案,建议推动保障性租赁租房,省建设厅指导部分市、县积极开展这项工作的试点,并在此基础上认真研究“租售并举”的相关政策。
二
一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工作。省政协认真落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努力提高提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着力提高提案质量、提案办理质量和提案服务质量。
(一)把提高提案质量摆在提案工作的首要位置。通过组织学习和宣传,使委员们进一步认识到提高提案质量不仅是提案工作取得实效的前提和保证,而且是政协参政议政水平的重要体现,应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写好提案。通过组织调研、视察、参观、听取情况通报、印发参考资料等方式,使委员更多地了解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和撰写提案涉及的相关情况。省政协要求委员深入调查研究,准确反映问题,在提案中提出明确、具体并具操作性的建议。重点征集集体提案,力求多出精品提案。强化审查立案工作,从审查立案层面保证提案质量。
(二)加强对重点提案办理的督促检查。去年,省政协确定了20件重点提案,由主席、副主席和各专门委员会督办。组织委员与承办单位一起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推动承办单位加大工作力度,协调相关部门增强合力。召开专题座谈会,跟踪了解2005年度省政协主席、副主席督办的10件重点提案落实情况。组织部分委员,对经济委员会2004年提出的加快东海县库区经济发展的提案、成虎委员2003年提出的解决洪泽湖周边地区渔民子弟入学问题的提案,再次进行跟踪督办。一些承办单位也确定本部门办理的重点提案,由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负责办理,提升办理层次,带动其他提案的办理。
(三)加大提案办理中的协商力度。推动承办单位主动协商。省水利厅领导以及承办处室和具体承办人员坚持深入基层,现场办理,推动水利方面提案的落实。省教育厅召开化解中小学债务问题专题协商会,与有关的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面对面地交换意见。省卫生厅领导带领承办处室负责人登门拜访在宁的政协委员,还利用出差机会拜访宁外的政协委员,当面听取意见建议,促进了有关卫生方面提案建议的落实。省发改委在办理加快苏北发展提案时,与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委员座谈,共同研究如何落实提案中的建议。省财政厅编印了“2006年江苏公共财政热点问题手册”,为委员们更全面地了解我省公共财政政策提供服务。省公安厅主动做好B类提案的跟踪办理工作,并将优先发展城市公交的提案办理后续工作情况及时向提案者反馈,受到委员好评。加强协商的组织工作。对重点提案的办理,从协助承办单位拟定办理方案到落实协商活动,省政协有关单位积极参与并加强指导。目前已初步形成分层次、多形式、广泛和谐的协商机制。
(四)加强与各有关方面的联系。加强与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的联系,争取他们对提案工作的支持。加强与省人大的联系,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一起,赴承办单位了解提案办理情况。加强与承办单位的联系,及时做好协调工作。加强与市、县政协的联系,总结推广了苏州市两级政协做好提案工作的经验。
(五)做好提案宣传和优秀提案评选工作。对提案工作方面的重大活动和重点提案办理,除在省内宣传外,还通过《人民政协报》、《中国政协》等中央一级报刊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开展了评选2005—2006年度优秀提案的工作。
三
我们在新的一年里,要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全国、全省政协提案工作座谈会提出的要求,继续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努力增强责任意识、协商意识、全局意识、创新意识,使提案工作更加贴近时代、贴近社会、贴近实际。
(一)增强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抓好提案选题,切实加强调查研究,努力提出高质量的提案。省各民主党派、有关人民团体和政协各专门委员会,要把提高提案质量作为加强和改进政协提案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要充分发挥界别作用,在各自熟悉的领域提出高质量的界别提案,为党和政府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二)增强协商意识,进一步增强提案办理实效。继续推动承办单位采用各种形式加强与提案者的沟通、协商,进一步实现提、办双方的良性互动。加强对提案的综合分析,选好重点提案,集中力量办好重点提案。继续组织委员参与重点提案的协商办理和提案办理的专题调研活动。继续对B类提案加大跟踪力度,推动承办单位对本届政协以来的B类提案办理情况进行梳理和检查。
(三)增强全局意识,进一步形成提案工作整体合力。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对年度工作计划作出安排时,要将提案工作与专委会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提案委员会要进一步做好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在提案工作中的组织、指导、协调作用。
(四)增强创新意识,进一步加强提案工作“三化”建设。要坚持在继承中创新的工作思路,积极拓展和丰富提案工作已有的形式、方法和内容。要认真抓好现有制度的落实,维护其严肃性、权威性和延续性。要认真总结多年来的实践经验以及在提案工作中创造的新形式、新方法,形成新的制度和规范。
本版值班编辑 章 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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