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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两会提三条关于改善居民楼内洗浴、饭店、印刷厂类经营项目扰民问题的建议:
一、现行《哈尔滨市城市居民居住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在居民居住区禁止开办产生噪声、振动的露天营业性机动车停车场、空车配货场点、加工场点等经营项目;在居民楼内禁止开办产生噪声、振动的机动车修配厂、印刷厂、加工厂、饭店、歌厅、舞厅、酒吧等经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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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门掌握的标准就是噪声不大于40分贝为不超标,而对40分贝以下噪声对人体造成的危害则无能为力。
因此建议:
1、对已开办的扰民经营项目噪声标准应降到对人体无害的程度,如不准超过20分贝。
2、扰民经营项目还应包括洗浴。
二、《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在居民居住区内22时至次日6时,下列活动不得产生环境噪声,干扰他人生活:
(一)文化娱乐场所、饮食服务业的经营活动;
(二)房屋装修,使用音响、乐器或其他室内娱乐活动;
(三)露天娱乐活动;
(四)工程施工(抢险、抢修或者因工艺上的特殊要求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
这里提到的“22时至次日6时”时间太短,不能保证居民、尤其是学生们的充足睡眠。因此建议改为“17时至次日6时”为好。
三、制订计划,在半年或一年内逐步将上述扰民经营项目迁出居民楼。
lengzhimin2006@126.com呼兰改区已经满三年了,但公共汽车至今仍没有开通,老百姓到市区仍然要乘坐哈市———呼兰的长途公共汽车,票价8元一位。希望这种状况有所改变。86****93
我是哈市道外区钱塘街的住户,这里早市上午十点左右才撤,虽然媒体多次曝光,但始终没得到彻底解决。(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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