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27日电(记者韩洁)中国财政部副部长朱志刚27日说,随着2007年1月1日新《企业财务通则》的实施,中国已经初步建立了以《企业财务通则》为主体,以企业具体财务行为规范、财务管理指导意见、财政监管办法为配套的新型企业财务制度体系。
| |
朱志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与现行通则截然不同的是,新通则实现了财务管理观念的重大转变,由国家直接管理企业具体财务事项转变为指导与监督相结合,为企业的财务管理提供指引,企业根据通则和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自主决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朱志刚说,新通则明确今后政府对企业财务管理的主要工作内容为:制定财务规章制度和财政财务政策、建立健全支持企业发展的财政资金管理制度,检查企业会计报表质量,实施财务评价,监测财务运行状况。
此外,新通则还顺应产权制度改革,清楚界定国家、投资者与经营者之间的财务管理职权与责任,促进企业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并新增企业重组、财务风险、财务信息管理作为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以满足市场经济发展对企业财务管理的要求,增强企业财务管理的前瞻性。
财政部企业司有关官员指出,新《企业财务通则》与此前财政部发布的新会计和审计准则体系一起,构建了中国企业财务管理与核算的完整框架。
中国现行《企业财务通则》是1992年国务院授权财政部发布,1993年开始实施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