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
周宏 本报记者 袁勇
在列车上,双流人刘威意外跟前妹弟相逢,话不投机,失手将前妹弟打死。记者昨日获悉,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日前就这起故意伤害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凶手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附带民事赔偿受害人家属56454元。
口角惹祸 列车上失手打死前妹弟
去年7月14日,在成都市双流县一工厂打工的刘威(化名)在老板处领到1000多元工资后,请假去参加彝族火把节。当日上午,他在成都南站搭上开往普雄站的8619次列车,当列车抵达拉白站,他去上厕所时看见已与妹妹离婚的前妹夫王利(化名)和他的弟弟及其十多个亲戚上了8号车厢。刘威在跟他们其中一个熟人交谈中,无意中得知这一行人要到普雄镇去给王利订亲。这时,王利及其弟弟也看见了刘威,便过来指责他,说他破坏了王利和前妻的婚姻,三人在互相指责辱骂中争吵起来,继而大打出手。殴打中,略占下风的刘威情急之下,从8号车厢锅炉房中捡起一根木棒,朝着王利的头上猛击一棒,当即将他打得血流满面。受伤后,王利后退到车厢尽头,刘威追上去又是几棒将其打昏在地。王利的亲友见状一起上前,夺下木棒痛打刘威。等列车抵达普雄车站后,王利被家人连夜送到医院,检查发现其颅骨骨折、硬膜外血肿,最终抢救无效死亡。听说闯下大祸后,刘威在哥哥陪同下到当地警方投案自首。当地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将刘威刑事拘留,鉴于刘威在列车上伤人致死,遂将案件移交成铁警方。
法官说法 家庭纠纷慎用死刑
1月19日,成铁中院审理后认为,刘威不能正确处理家庭矛盾,持木棒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本案是由家庭纠纷引起,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悔罪,其亲属已赔偿了部分损失,可以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对此,成铁中院的一位刑事法官说,从今年1月1日起,最高法收回死刑案件核准权,并要求严格控制和慎用死刑,就是要坚持“少杀、慎杀”,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此外,最高法还提出两大原则。原则一:婚姻家庭等案慎用死刑。原则二:打击恶性犯罪决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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