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27日电 刘冰、记者范炬炜报道: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日前签署命令,发布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基层后勤管理条例》。
新修订的《条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胡主席和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基层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军队基层建设纲要》和《后勤条例》为依据,以增强部队凝聚力、战斗力为目的,总结吸收我军近年来基层后勤管理的成功经验和创新成果,反映了新时期军队基层后勤工作的特点和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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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条例》共设13章72条,内容涵盖了基层后勤管理的各个方面,包括基层后勤管理的原则、基本任务、组织领导、后勤战备、后勤训练、业务管理、执行作战及特殊任务时的后勤管理等。《条例》明确规定,基层后勤管理应当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挥官兵的主体作用;遵循以人为本、服务官兵,平战结合、利于保障,依法管理、按章办事,勤俭节约、讲求效益的原则。《条例》要求,各级后勤部门要按照基层全面建设需要,组织开展基层后勤工作,实现基层后勤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新修订的《条例》坚持以军事斗争准备为龙头,以军事训练为中心,充实了后勤战备、后勤训练内容,明确了管理组织方式;依据近年来出台的后勤法规制度,对涉及财务、军需物资油料、卫生、军交运输、基建营房等工作的条款进行了修改补充;细化了经费和伙食管理等内容,调整了执行特殊任务时的后勤管理内容,提高了经费、物资、后勤设施设备配套标准,新增了集约化办伙、心理卫生、集中采购、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后勤装备管理、公路水路和空中输送管理等内容。
新修订的《条例》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1992年9月30日中央军委发布的原《条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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