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外会内①]一元钱“不限时” 停车岂不难? [会外会内追踪] 代表委员关注停车“按时计费”
本报讯两会代表委员提出的“停车场应按时收费”的思路,引发越来越多的关注。昨天,交警部门向本报记者提供了“按时收费”的初步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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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分地区分时段计时和计次相结合的收费制度,按照区域类型、停放时间长短和停车种类确定不同等级的收费原则,确定相应的收费标准……应该比较适合烟台实际情况。”市交警部门提出了“三类区域”停车收费管理思路。
一类区域:青年路、北马路、胜利路、南大街以内的区域,这是市区的核心区域。路边临时停车场收费标准:小型汽车白天(8:00-21:00)停车起点费按每30分钟4元计,超过2小时以上按30分钟6元累进,限停4小时,超时的按违法停车进行处罚;夜间(从21:00至次日8:00)停车起点费按每小时2元计,超过2小时以上按昼夜停车每次5元收费。路外停车场收费标准:小型汽车白天停车起点费按每30分钟3元计,超过2小时以上按每30分钟4元累进;夜间停车起点费按每小时3元计,超过2小时以上按昼夜停车收费每次8元。
二类区域:西炮台南路以东、东郊立交桥以西、芝罘屯路和北马路以南、红旗路以北以内,一类区域以外的区域。路边临时停车场收费标准:小型汽车白天停车起点费按每30分钟3元计,超过2小时以上按每30分钟4元累进;夜间停车起点费按每小时3元计,超过2小时以上按昼夜停车收费每次8元。路外停车场收费标准:小型汽车白天停车起点费按每30分钟2元计,超过2小时以上按每30分钟3元累进;夜间停车起点费按每小时3元计,超过2小时以上按昼夜停车每次8元收费。
三类区域:一类区域和二类区域以外的区域。路边临时停车场收费标准:小型汽车白天停车起点费按每30分钟2元计;夜间停车起点费按每小时2元计,超过2小时以上按昼夜停车收费每次5元。路外停车场收费标准:小型汽车白天停车起点费按每30分钟1元计;夜间停车起点费按每小时3元计,超过2小时以上按昼夜停车每次8元收费。
为缓解住宅小区停车难问题,住宅小区业主(使用人)停放在住宅小区周边道路的小型车包月停车费为每辆每月100元。停放在住宅小区内停车场(库)的小型车包月停车费为每辆每月200元;旅游景区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按一类区域的收费标准收费;大型汽车收费按小型汽车收费标准的2倍进行换算,摩托车按小型汽车收费标准减半进行换算。
目前,本停车收费方案只是交警部门的初步意见,并未正式成文。停车场“按时收费”真正运营,还需多部门共同制定合理的管理规定。很多代表和委员一致认为:烟台停车场“按时收费”,不管采用什么方式,目的应该是“快周转,少收费”,把方便和实惠真正交给市民。(曹杰邢军 梁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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