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下海教师能否进社保
代表刘进贤准备提交议案,建议尽快出台相关规定
2007 广州市两会
本报讯(记者王海军 实习生李涛)早期下海的国企人员的社保问题已经得到解决,但同期离开单位的教师、干部等却还没有被纳入解决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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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进贤表示,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6年出台了《关于早期离开国有集体企业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处理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但只面向早期下海的企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外来工、农转居等人士,不包括事业单位和机关单位人员。早期离开国有集体企业人员社会保障问题有待解决。
他以改革开放初期下海的教师为例,这部分人当时由于种种原因下海经商或到外企工作,目前基本到了退休年龄,但没有退休金,也享受不到医疗保障。广州市要建立完备、可靠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就必须解决这批人的社会保障问题。
刘进贤给出建议,尽快出台《早期离开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的人员社会保险问题的处理意见》,对早期下海的教师、干部也给予参保。议案中还对这些人员的参保方式给出了建议:早期下海的教师和干部的参保方式可以按照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缴交年限、补缴年限计算办法等参照早期下海的企业人员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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