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飞的母亲看着儿子的伤腿泣不成声。文/图记者谢伟
儿子和3名同事一起在网吧上网,突然其中一人被十几个人殴打,儿子为救同事被砍成重伤。1月28日,伤者的父亲马国忠伤心地告诉记者,儿子因伤势过重,左下肢已失去知觉很可能要截肢,而家里为此已经花费了4万余元,实在是没有钱了。他想问一问,看见同事挨打去救受伤算不算见义勇为?能不能申请奖励专项资金呢?
为救同事被砍成重伤
2006年11月16日,同事张华(化名)与儿子马飞(化名)等4人在西郊昆明路一网吧内上网。
当日凌晨4时许,一男子突然抢走张华手机后撒腿就跑。张华赶紧一边向同事求救,一边追了上去。刚到门口,突然看见10多名手持凶器的青年堵在门口。这时,马飞赶了过来,没想到救出了同事,自己却身陷困境。对方冲上来一刀就砍中了他的头部,接着一顿乱砍,马飞身中20多刀。昏迷中,身上的3000元现金也不见了踪影,最后,被送到军工三院进行抢救。
被救同事送来2000元
马国忠告诉记者,被救同事张华给了两千元后便去外地演出了,如今很难联系到。虽然处警的土门派出所已经立案调查此事,但过了两个月案情仍然没有进展。“我们家在榆林农村,我儿14岁开始上艺校,今年才出师,正式挣钱才两个月,没想到第三个月就发生这样的事!”提起儿子,马飞的母亲泣不成声。“我不后悔我曾经的举动,看到朋友出了事情,我不可能袖手旁观!”面对记者,21岁的马飞坦然地说。
老父亲想为儿子讨说法
知道儿子受伤,马国忠和老伴从榆林赶到了西安的医院,每天照顾儿子。为了儿子受伤算不算见义勇为,他去了公安局等几个单位,但是都没得到确切的答复,而且派出所也没有给他开证明材料。《陕西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见义勇为是指公民在法定职责或者特定义务之外,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或者抢险救灾、救死扶伤的行为。”马飞救同事张华算不算见义勇为?同事算不算他人?今天,父亲马国忠准备去玉祥门的法律援助中心请教律师谈谈儿子的事情。本报对此事将继续给予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