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质协的白色家电比较试验“惊动”了国家质检总局。昨天,质检总局发布近期电冰箱质量抽查结果,显示包括北京在内的13个省、市42家企业生产的42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3.3%。少数产品能源效率等级和耗电量双双“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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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3月1日,我国对500升以下的家用电冰箱产品实施能源效率标识制度,销售家用电冰箱均应粘贴“中国能效标识”的标签。能效标识直观地明示了电冰箱产品的能源效率等级,电冰箱的能效分为1、2、3、4、5共5个等级,数字越小代表能源效率等级越高,越节能。
本次抽查发现,少数产品能源效率等级不合格,包括:青岛德莱维电器有限公司2006年10月生产的“德莱维”冷藏冷冻转换柜,标称能源效率等级5级,实测大于5级;南昌齐洛瓦电器(集团)总公司2006年9月生产的“齐洛瓦”电冰箱,标称能源效率等级1级,实测只有3级;浙江海利士电器有限公司2006年9月10日生产的“海利士”双温卧式冷柜,标称能源效率等级2级,实测为4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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