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年前在全国率先试行住房分配货币化
全市累计实施住房货币分配单位1958个
本报今天消息 记者赵燕华、马勇报道:记者今天从有关方面获悉,广州市自1998年3月1日,在全国大中城市率先开始试行住房分配货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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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2月,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全面落实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住房补贴。广州市房改办住建办出台有关通知,对发放对象、发放办法、办理要求等事项作出了规定:“1989年9月30日以前离退休的人员2005年一次性发放完毕;1989年10月1日至1998年3月1日(不含3月1日)离退休的人员2005、2006年分二年二次发放完毕;1998年3月1日以后离退休的人员2005年至2007年分三年三次发放完毕”。4027位离退休人员已领取了住房补贴。
2006年,市房改办住建办与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通知,解决1998年广州市下放区管理学校原在册未享受购房优惠政策的1665位教职工住房补贴的问题,目前,7277.91万元的住房补贴资金已分别划拨到各区财政局。
截至2006年11月底止,全市累计实施住房货币分配的单位1958个,136304人享受了住房补贴,住房补贴资金28.61亿元,共有134891名职工支取了住房补贴,支取总金额为18.66亿元,住房补贴归集余额为9.95亿元。
(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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