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去年发生24起较大食物中毒事件 1184人中毒14人死亡
时报讯(记者 游曼妮 通讯员 粤卫信) 进食河豚成为广东食物中毒第一“凶手”:全省去年食物中毒死亡14人,有5人死于吃河豚,广州是全省发生大型食物中毒最多的城市。
据广东省卫生厅昨日通报,去年收到全省各地较大食物中毒和学校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报告24起,其中学校9起,工厂3起,家庭12起。中毒人数1184人,死亡人数14人。大型食物中毒事件中,广州地区占7起;湛江、清远、佛山、阳江各2起;珠海、江门、梅州、汕尾、汕头、韶关、河源、惠州、东莞各1起。与2005年相比,广州地区食物中毒明显增多,其余各地均有减少,且5起中毒人数超过100人的均发生在广州市。
去年死亡的14名食物中毒者中,有5人因为河豚丧命,其余致死的毒性食品包括木薯、大茶药、毒蘑菇、蟾蜍,还有人因为食物中农药残余、不明有毒植物、误食亚硝酸盐等而丧生。大部分食物中毒发生在夏秋季,占77.78%,细菌性污染引起食物中毒的12例,占50%,与气温比较高,食物容易受微生物的污染有关。
24起中毒事件中有9起发生在学校,学校食堂成为卫生监控的重点。省卫生厅表示,下一步特别要联合教育部门对学校食堂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降低高风险和食品卫生等级低的食品所造成的食物中毒风险。
(责任编辑:赵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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