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企业年金移交平保招行
我市企业年金管理开始推行市场化运作
晶报讯(记者孙妍实习生罗懿)记昨天,我市企业年金管理中心将首批5家企业年金正式移交给平安保险集团和招商银行,这标志着企业年金开始由原来的政府经办转为市场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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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补充养老保险的制度,可以说是职工退休生活的“第二保障”。到2006年底,我市有858家企业建立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方案,参保职工64552人,现有基金规模23.26亿元,待遇支付累计1.99亿元,资产管理收益累计2.22亿元。据了解,2004年,国家就明确规定了企业年金实行市场化管理模式,并于2005年公布了首批企业年金管理机构,深圳市的平安保险集团和招商银行榜上有名,同时国家要求由社会保险机构经办的企业年金必须在2007年底之前移交给具备资格的机构管理经营。由于深圳企业年金管理中心不具备年金的管理资格,须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将经办的企业年金全部移交。市社保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年金移交过程不影响参保企业年金的计提,也不影响受益人待遇的支付。而且在企业年金移交完成后,年金管理中心将依法开展企业年金监管工作。
为逐步规范企业年金制度,我市日前出台了《深圳市企业年金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企业年金由企业和员工个人共同缴纳,其中,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参加年金员工上年度工资总额的1/12。企业和员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参加年金员工上年度工资总额的1/6。员工个人缴费可由企业从员工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企业当年欠缴养老保险费的,不得继续提取或缴纳企业年金。企业缴费部分向员工个人账户进行分配时,可根据员工的岗位、贡献、年龄、在本企业工龄等因素,适当拉开档次,但最高不得超过本企业参加企业年金员工平均缴费额的5倍。我市企业年金实行封闭式管理,即职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即可从个人账户中一次或定期提取企业年金,但若未达到的,则不能提前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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