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据悉,去年全国交通事故各项指数较前年大幅下降,特大交通事故也明显减少,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趋向好转。
2006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0余万起,造成8万余人死亡,40多万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约14亿元。
| |
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导致死亡的人数也明显下降。与前年相比减少1万余人。其中,因超速行驶导致死亡的下降26.3%;因酒后驾驶导致死亡的下降21%;因疲劳驾驶导致死亡的下降25.6%。
通过对去年交通事故的分析发现,城市快速路和高速公路事故继续上升,个人自用机动车肇事增多。违法会车、违法占道行驶、违法装载导致事故造成死亡人数上升。傍晚5时至晚间10时以及星期日,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较多。
交管部门分析今年第一季度的交通安全形势时认为,影响交通安全的因素有几点:其一,一季度易发生特大交通事故。今年“元旦”、“春节”间隔时间长,据交通部门统计,今年春运期间,国、省主干线交通持续高压,重特大交通事故几率增多;其二,货物运输进入繁忙季节,重大交通事故隐患较多;其三,影响道路通行条件的不确定因素增多。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1、2月气温较往年同期偏高,部分地区降雨量较常年偏多,局部地区有暴风雪。天气变化不定,对道路行车安全将有一定影响,易引发特大交通事故。
记者 张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