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底,在整肃郴州官场贪腐的战役中,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郴电国际”)多位高层又被牵出。继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刘晓文涉嫌经济犯罪被捕后,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杨东旭、副总经理朱庆华分别因涉嫌贪污罪和涉嫌受贿罪又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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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中华,曾荣获“五一劳动奖章”等诸多荣誉,拥有“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资历,一些人为他的如此结局而备感惋惜。不过,一位现已退休的原郴州市政府主要领导指出:“有人说邓中华是原郴州官场权力异化为个人意志环境下的‘牺牲品’。但我认为,他的结局是其本人在经济建设过程中丧失信仰、同流合污、践踏法规而必须为之付出的代价。”
“我曾和邓中华开玩笑:你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充满了‘荣誉’。”郴州市常务副市长易佩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没有上面领导的支持,没有下面员工的辛勤劳动,你的荣誉从哪里来?”“在调查过程中,郴州群众对邓中华的印象普遍是‘目中无人’。”易佩康笑称,“什么事情都向(原市委书记)李大伦汇报,不把其它市领导放在眼里。”
据了解,邓中华之所以“目中无人”,不仅在于他和李大伦之间“交好”,因其长期任职临武县的原因,他还与任职过该县“父母官”的樊甲生(案发前为郴州市宣传部长)、曾锦春(案发前为郴州市纪委书记)“关系紧密”。
2006年6月,李大伦被“双规”。这位“坦白从宽、希望事后回老家桃源县种田”的“卖官书记”牵连出了158名党政干部和企业法人,其中就有邓中华。
6月19日,湖南省纪委和省检察院联合在郴州召开全市县处级干部通报会,并规劝与李大伦有染的官员,在10天内(至6月29日)主动自首,争取宽大处理。由于交待问题的官员络绎不绝,自首时间延长到7月5日。
但联合调查组在此期间并没有发现邓中华,省检察院一位主要负责人与“身份很不一般”的邓中华进行谈话。邓中华坚持称自己“冤枉”,一口咬定“并无行贿事实”。再次提审李大伦,省检察院也得出相同的结果。
随后的9月19日,在中央高层批示下,被外界称为“三不倒”的郴州市纪委书记曾锦春被专案组“控制”,邓中华所依附的最后一棵“大树”轰然倒下。10月17日,邓中华被省检察院“控制”,10月29日被“双规”。郴电国际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称,目前案件处于保密状态,“可能要等进入司法程序后才会通知公司”。
据接近省检察院的一位官员透露,邓中华涉嫌行贿罪,仅其中一笔就向李大伦行贿6万美金,“要行贿,必需受贿。邓中华还涉嫌受贿罪,主要一部分来自郴州四星级酒店万国大酒店及公司宿舍楼等基建项目”。
郴电国际高层剧烈震荡,引起了郴州市委的高度重视,郴电国际面临重组。2006年底,郴州派出郴州市国资委副主任付国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郴电国际公司原副董事长欧良才任党委书记。
(据中国经济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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