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0合肥刘先生来电:家住翠庭园小区,因是回迁房,当初承诺头三年不收取物业管理费,但近日街道办事处来收取2006年的垃圾处理费,家里两口人交了24元钱,所给的票据是收据,没有出示物价部门的文件,不知道合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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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核复
记者联系了翠庭园小区所属街道笔架山街道办事处,该办事处市容办工作人员解释说,这次收取的费用叫个人生活垃圾处理费,是根据合肥市市容局下发的相关任务,按照每人每月一元的标准收取的,并有物价部门的相关文件为依据。对于特困人员或下岗人员,街道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免收。如果居民需要发票,可以凭收据到该街道办理换取手续。(潘琛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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