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1月9日,对木兰县吉兴乡红旗村四马架屯的崔海峰老人来说,是个高兴的日子。这天,他从县组织部门、民政部门工作人员手中领到了第一笔600元老党员生活补助金。以后,他每年都可以领到固定的老党员生活补助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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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老党员生活补助金是国家对建国前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的一项补贴政策,是实施“老党员温暖工程”的重要内容。为老党员发放生活补贴所需资金,由中央承担50%、省、市、县承担50%,补贴标准根据老党员入党时间确定。今年起,补贴将于每年春节前和“七一”前,分两次发放到老党员手中。
年初开始,木兰县组织部门和民政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深入到各乡镇一次性补发2006年的老党员生活补助金。他们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摸底登记、身份确定和建立档案等项工作。此次木兰县共有93名老党员享受补贴待遇,既有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前入党的老军人,又有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
发放过程中,工作人员向每位老党员积极传达了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怀,鼓励他们快乐健康地生活。(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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