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国家环保总局与福建省政府签订了《福建省“十一五”二氧化硫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和《福建省“十一五”水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福建环保局局长马承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报告中提出的约束性指标是硬任务。
马承佳表示,为完成这一任务,福建将在以下四个方面采取措施:
落实削减总量责任。依靠产业集聚和结构调整控制总量;依靠优化增长、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和集中防治减排总量;依靠环保治理工程削减总量;对未按期分解总量指标、签订总量削减责任书和削减任务不明确的地方,暂停审批其建设项目环保手续。
加强排污许可监督。着手组织开展污染源普查,建立和完善排污总量控制台账;加大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力度,重点加强核发后的监督管理。
加快重点削减项目建设。对新(扩)建燃煤机组要求其按规定同步建设脱硫设备;对现役燃煤发电机组烟氯脱硫项目要督促其按期建成并确保稳定运行;按期关停列入国家关停名录的小火电机组;加强对钢铁、化工和水泥等行业的污染治理;加强对排放废水企业治理的监督。
推进区域削减工作。三明组织实施三钢转炉烟气治理和烧结机烟氯脱硫、三化电石炉除尘系统改造和全厂粉尘无组织排放治理等项目,龙岩市加快城区周边水泥企业搬迁工作,福州市加快闽清建陶业废气污染治理。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及其配套设施建设,促进城市、农村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进一步提高。(记者黄少鹤)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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