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将规范和监督企业领导收入、待遇及职务消费
新华社北京1月30日电(记者任芳)国务院国资委纪委书记贾福兴30日表示,去年5月份以来,中央企业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已结案76件,涉案金额1800万元,涉案人员106人,刑事处理66人,纪律处分2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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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福兴在中央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说,去年中央企业针对产权交易、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开展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对2005年以来1198项产权转让项目进行了检查,涉及转让金额618.6亿元。
据贾福兴介绍,去年国资委纪委、监察局和中央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共受理信访举报24870件次,立案调查1800件,查结1608件,党纪政纪处分2119人,组织处理299人,刑事处理349人;通过查办案件挽回经济损失4.93亿元。
他说,去年在查办案件中突出了以下重点:严肃查处在重组改制中隐匿、私分、转移、贱卖国有资产的案件;贪污、贿赂和挪用公款等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案件;以及严重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案件等。
国务院国资委纪委书记贾福兴30日表示,2007年,国资委将出台中央企业领导人员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规范和监督企业领导人员收入、待遇和职务消费。同时,建立职工维权机制;依据市场经济原则,合理调整领导人员与职工的薪酬比例,保障企业员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国资委主任李荣融也在会上强调,规范央企负责人,尤其是二级、三级企业负责人的职务消费,是国资委2007年的重点工作之一。在现代企业制度还未建立之前,选好领导班子成员是央企党风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关键措施。国资委今后3年的工作重点要向二级、三级企业转移。银行业商贿案涉及金额2608万
新华社北京1月30日电2006年,在银行业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要求、督促和指导下,我国银行业各机构积极配合司法和纪检监察、审计等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商业贿赂案件。其中,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海南省三亚分行原副行长潘在琼等人受贿案等10起商业贿赂典型案件目前已经查结。
银行业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30日通报了全国银行业商业贿赂违法犯罪案件查处情况。2006年,全国银行业共发生商业贿赂案件113件,涉及金额2608万元,涉及人员164人,绝大部分案件已作司法判决或进入司法程序。银行业商业贿赂案件查处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目前已被查结的另外9起典型案例包括:
中国工商银行湖北省分行信息科技部原总经理吴为钢受贿案、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保卫处原处长刘刚受贿案、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原副行长覃志新受贿案、中国建设银行山西省分行太原市并州胜利桥东支行信贷员王金莲受贿案、交通银行南昌分行中山桥支行原副行长陈文峰受贿案、中国光大银行黑龙江分行原副行长陈泓播受贿案、日本三菱东京日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电脑部原经理曹云侃受贿案、辽宁省抚顺市商业银行原副行长薛立明受贿案、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农村信用联社原理事长赵鑫受贿案。卫生系统开建商贿不良记录
晨报讯(记者刘墨非)昨天,卫生部下发《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要求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建立本行政区域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将在卫生行政部门网站上公布。对列入当地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在两年内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购入其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
《规定》指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或者其代理人给予采购与使用其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的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务人员以财物或者其他利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包括:经人民法院判决认定构成行贿犯罪,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以贿赂立案调查,并依法作出处理的;因行贿行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或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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