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注佰易药品患者不会感染丙肝
据新华社报道,昨天,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了广东佰易药业事件最新调查进展,使用问题药的患者均未感染丙肝病毒,患者体内携带的丙肝抗体不会对其身体产生危害。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张冀湘对新华社记者表示,上述结果只是一个初步结论。目前,对这一产品的风险评估工作还在加紧进行。虽然这一产品并未对患者造成人身伤害,但企业的违法生产行为仍将依法受到相应处罚。
韶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分局局长简冰浩的解释是,由于佰易药业在去年6月从公司旧址搬到新厂房,所以从去年7月到11月,根据国家药检局的规定,在未取得GMP认证书的时间段内,不能生产和销售产品,但该公司“故意造假”了。
记者疑问
禁产期如何通过招标关?
记者在采访海南患者宋萍时,获知她使用的广东佰易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静脉注射用人免疫球蛋白”生产日期为2006年7月20日,批号为20060724。这个时间正好处于佰易药业的“停产期”。
对此宋萍很不解:“佰易药品进入地方市场应该经过严格的招标过程,但问题药却恰恰过了招标关进了医院,并且还给我注射了,这个招标程序是如何进行的呢?”
违规血浆站是否继续供浆?
2006年6月,连山单采血浆站因跨区域采血和频采等严重违规问题,8月被广东药监部门通报。这两个月,连山单采血浆站是否还在采血浆呢?所采血浆是否供给了正处于“停产、停售”的佰易药业呢?
连山单采血浆站站长植春龄说:“被整顿后,就马上恢复生产了。”但对于被整顿期间和整顿前该血站采的血浆是否供给了佰易药业的问题,植春龄非常谨慎地称,自己在2006年年底才上任,并不清楚。
与此相矛盾的是,植春龄同时告诉记者,他是该血浆站的老员工,一直在连山单采血浆站工作,并非从别的地方“空降”来的站长。
“停产期”没有监管吗?
按照韶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分局局长简冰浩的说法,从2006年7月到2006年11月这段时间,在未取得GMP证书的时间段内,佰易药业进行了生产和销售。
海南患者宋萍指出:“药厂在应该停产期间却进行了生产,难道当地药监部门对此一无所知吗?在长达5个月的时间内,当地药监部门对佰易药厂没有一点监管吗?”
满怀愤怒的宋萍向记者表示,自己有可能将药厂、医院、药监部门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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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宛振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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