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高官”王亚忱被判刑8年
曾经起诉《中国青年报》名誉侵权索赔220万
新华社沈阳1月30日电(记者范春生)辽宁省阜新市原市委书记王亚忱在退休后经商,不料卷入一场官司。日前,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王亚忱犯虚报注册资本罪、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 |
王亚忱曾任阜新市委书记,1996年退休。王晓军是其长子,一直经商。2001年,高文华(另案处理)等人以双龙公司名义开发建设“阜新商贸城”项目。2002年,王亚忱以顾问名义进入双龙公司。不久,王晓军成为双龙公司董事,王亚忱成为项目总指挥和财务总监。2002年3月,双龙公司更名为华隆公司,高文华担任董事长。2004年以来,王亚忱父子与高文华产生矛盾,案件浮出水面。
2006年10月,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王亚忱、王晓军、于雅君、曹裔睿在申请华隆公司登记过程中,使用虚假证明文件,采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王亚忱利用华隆公司的副董事长王晓军的委托代理人、华隆公司阜新商贸城建设总指挥的身份,全权处理华隆公司各项工作的职务之便,采取欺骗侵吞手段,将华隆公司的财产非法划到以王晓军等3人名义成立的另一家公司中。这些财产已脱离华隆公司控制,并被王亚忱实际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
法院最后认定,王亚忱犯虚报注册资本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王晓军犯虚报注册资本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于雅君犯虚报注册资本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曹裔睿犯虚报注册资本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这4名被告还均被判处了罚金。
在对王亚忱等宣判的当天,丹东市振兴区法院还对举报王亚忱的高文华另案作出了一审判决:高文华犯虚报注册资本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新闻背景
携子女一起状告媒体
2005年11月,诉《中国青年报》名誉侵权索赔220万的案子尚未开庭,原辽宁省阜新市市委书记、市长、市人大主任王亚忱已经被辽宁警方刑事拘留。
记者了解到,王亚忱是2005年11月6日被辽宁省公安厅拘留的。据称,王亚忱被带出了阜新市,异地关押。
王亚忱诉《中国青年报》名誉侵权的代理人、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张国律师透露,王亚忱被控的罪名是虚假出资罪。
2002年3月27日,为开发阜新商贸城项目,王亚忱以自己儿子王晓军的名义与高文华合资成立了阜新市华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04年3月2日,高文华被阜新市公安局抓捕,罪名之一就是现在王亚忱被控的“虚假出资罪”。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检察院5月12日作出对高文华不予起诉并于5月19日解除取保候审。
2005年5月18日,《中国青年报》冰点栏目以一个整版刊发了刘万永采写的新闻特稿《一个退休高官的生意经》。8月4日。王亚忱及儿女王晓军、王晓云分别状告《中国青年报》的起诉书被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受理。
张国律师告诉记者,虽然他的委托人王亚忱被拘留,但并不影响王亚忱诉《中国青年报》名誉侵权一案的进行。(据2005年11月17日《东方早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