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姜启月身为山阳县政协委员,回忆往事他仍心有余悸 |
“何奇用枪指着我头逼债”(图)
山阳县原公安局副局长何奇涉黑案开审第2天
昨日上午,在山阳县城关镇鬲家村,记者见到了姜启月。这是何奇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的一位重要受害者。
受害人妻子曾在公安局服毒
这是记者第二次与他见面。第一次见他是2005年7月25日,当天,还是山阳县公安局副局长的何奇被山阳县公安局以涉嫌敲诈勒索刑事拘留。那天下午,姜启月在医院里陪着自杀未遂的妻子贾焕荣,两人一脸愁苦。
而此前两天,山阳县公安局曾经发生了这样一幕悲剧:山阳县城关镇鬲家村40岁的村民贾焕荣来到山阳县公安局,在办公楼大厅里呆呆地站了片刻,掏出3盒共60粒复方氨茶碱暴马子胶囊,一口气吞了下去。接着,她昏昏沉沉上了4楼,进了一间办公室。
那天是星期六,幸亏公安局里还有很多人在加班。民警发现了贾焕荣的异状,急忙将她送往山阳县医院抢救。8个小时后,贾焕荣清醒过来。她说,自己之所以服毒,是因为其夫姜启月曾向何奇等人借过高利贷,结果成了永远还不完的债务,感到实在无路可走了。
“当时没想到何奇会被惩处”
姜启月说,在何奇一伙的迫害下,他的砖厂一度倒闭停业,家境凄惨,债台高筑,他一度藏进砖厂工棚躲避暴力侵害,由70岁老母偷着送饭,被发现后又跑到西安、陕北、甘肃等地流浪避难。2005年6月26日,他曾经服毒自杀,未遂。同年7月23日其妻贾焕荣又企图自杀,幸亏没发生什么不可挽回的悲剧。
记者问:“2005年6月以后,其实何奇的事情已经暴露,山阳县公安局正在调查,你为什么还要自杀呢?”
姜启月说:“当时没想到何奇会被惩处。何奇被调查期间,他找了很多人来我这儿说情、威胁,给人的心理压力太大,而且感觉公安机关的调查进度好像很慢。当然,现在不这么认为了。”
据了解,姜启月是山阳县政协委员。一位政协委员受到这样的迫害,他到底有没有向有关部门反映呢?姜启月说,他被何奇用枪指着头逼债后,曾向有关部门举报过,但好像没人过问。“而何奇还对我说:姜启月,只要你能把我何奇尿得翻,算你有本事!再加上他手下那些人一再威胁,口气大得不得了。那时真是感觉暗无天日,没了指望。”
“我被敲诈了不止60万”
据姜启月计算,他前前后后共借过何奇一伙25万元高利贷,还款总额为151.5万元。但由于当初借高利贷、还款没留下什么证据,所以现在调查机关只认定他被敲诈勒索了60多万元,其余的因为没有人证、物证,都不好认定了。
目前,姜启月已经请好律师,准备在不久之后打民事赔偿官司。
1月29日上午,何奇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在商州开庭审理。姜启月也到了法庭外。他说:“我在广场上看见那伙人被押进了法庭,第一个是何奇,第二个是党军宏,第三个是李建峰,第四个是姚鹏。”他发现山阳人到庭审现场的很多。
他说,自己没有进法庭,但他请了两个商州的朋友进去了,他也希望知道法庭上的何奇会是个什么样子。
■庭审目击
何奇被“兄弟”咬住了
昨日下午,在法庭上出现了戏剧性的一幕———何奇否认自己曾持枪逼债,但被公诉方认为是何奇黑社会性质组织骨干成员之一的姚鹏(又名姚金鹏)却一口咬定何奇确有此举。
昨日下午3时许,庭审到了一个重要阶段———公诉机关指控何奇犯敲诈勒索罪:2003年7月23日中午,何奇指使姚鹏把姜启月挟持到其家,何奇用一副拉力器朝姜启月身上乱打,并用手枪指着姜的头,威胁姜还钱。逼姜将原本给姚鹏打的5万元借条换成借其弟何锋5万元的借条,又逼姜为其打下10万元的借条,此10万元不再计息,后姜启月在信用社贷款10万元交给他们。
对于这一指控,何奇一口否认。何奇退庭后,审判长要求被告人之一的姚鹏出庭质证。何奇的辩护人向姚鹏发问:“在何奇家有没有见到过拉力器?”姚鹏回答:“见过。”辩护人又问:“在何奇家有没有见过手枪?”姚鹏回答:“没见过。”
辩护人的发问到此告一段落,审判长下令再传何奇到庭。就在这个间隙,姚鹏突然又发话:“我在何奇家里没见过手枪,但我和姜启月到他家的时候,他从身上拿出过手枪。”审判长要求将姚鹏的这一段话记录在案。
此后的审理中,姚鹏更是当庭承认:“公诉书上说的都是事实。”他还说,自己用何奇的钱放账,收回的利息款自己拿25%,何奇拿75%。如果收不回来,他要给何奇赔偿。
最后,法庭结合各方证据,对检方指控的这一事实予以确认。
■敛财恶行
令人毛骨悚然的“阎王账”
尽管当初逼得姜启月夫妻走投无路的何奇团伙现在正在接受审判,而姜启月却看不出多少高兴的样子。他曾向警方讲述了自己的借贷经历,那真是令人毛骨悚然。
■2001年:还款超时,每小时罚千元
2000年,他自筹资金100余万元在村上开办了启明多孔砖厂,2001年建成投产。由于企业流动资金紧张,找到李建峰借款。李建峰放给姜启月高利贷5万元,月息20%,贷期一月。李让姜给打借条后,当场扣除月息1万元,姜实得款4万元,此款姜第一、二个月月息按时付清,至第三个月姜无力清息,超时三天,李以姜超时按每小时罚1000元,罚款7.2万元,加上第三个月月息1万元,共8.2万元,打下欠条,至第四个月,姜仍无钱归还,将8.2万元累加为10万元,至第五个月姜给李还5万元本金后,累加而成的10万元“欠款”又变做本金,月息20%,用时24个月,付息48万元。
■2002年5月:借到手8万,一年多时间还31万
2002年5月31日,姜启月砖厂还向李建峰借过一笔10万元的高利贷,李扣除半月息20%的2万元,实付现金8万元,约好这笔高利贷贷期15天,并要在第五天还5万元。因姜无力及时还5万,到第八天,姜托人在山阳县陵园路储蓄所贷款5万元。储蓄所将5万元以姜启月的姓名办理成存折付给姜启月,姜将折子交给李建峰,李以超时为由作为罚款。至半月期满,姜又给李还款5万元,李将姜10万元借条抽出,剩余5万元本金,经姜求情变为月息20%,姜用时14个月,付息14万元。这笔高利贷本金10万元,付息16万元,罚款5万元,共31万元。
■2002年10月:借5万直接扣1万,日息1%
2002年10月,李建峰、姚鹏逼姜启月还2002年4月28日借何奇的5万元高利贷所产生的4万元高息,姜启月被逼得没有办法,竟然借了姚鹏的高利贷5万元,定为日息1%,当场扣除10天的利息5000元和5000元风险金,实给姜4万元。10日后,姜未按时还款,5000元风险金当作罚款。这5万元高利贷至10日后转为月息20%,姜启月清息1月后无力偿还,拖欠到2003年7月23日中午,姚鹏突然把他拉到何奇家中,何奇称姚鹏放给姜启月的高利贷其实是他的,逼姜还钱,用一副拉力器朝姜启月身上乱打,并用手枪指着姜的头,威胁姜如果不还钱就毙了他。并让姜把原本给姚打的5万元借条换成借其弟何锋5万元的借条,又逼姜为其打下10万元的借条,此10万元不再计息,后姜启月在信用社贷款10万元交给他们。5万元本金,自2003年7月23日始,继续按月息20%计算,姜清息6个月。至年底姜之妻贾焕荣给何奇还本金2万元,此笔高利贷尚欠本金3万元。
■2002年冬:还款超时12天,要罚9.6万元
2002年冬,姜启月被逼为李建峰、何奇还高利贷,经姚鹏介绍向党军宏借高利贷5万元,月息20%,用时一月。当场扣除当月息1万元,实给现金4万元,到第三个月,姜无力清息,超时12天,党罚姜9.6万元,经姜求情,改罚4万元。此笔高利贷用时1年零34天,在党军宏多次带领吸毒人员的威逼下,姜被敲诈勒索17万元(其中13万元利息,4万元罚款),还本5万元。
本组稿件由本报记者 薛振宇 强军 文/图
(责任编辑:刘娅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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