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日前,公安部发出A级通缉令,通缉一起特大经济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胡星。
2007年1月,云南省公安机关在侦办一起特大经济犯罪案件时,发现胡星有重大作案嫌疑,现胡星潜逃。
公安部发出的A级通缉令显示胡星的个人资料如下:胡星,男,1958年10月16日出生,身份证号码:530103195810160614,籍贯为湖北省松滋市,身高168厘米,云南昆明口音,会讲普通话,国字脸,中等体型。
户籍住址与现住地址均为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和平后村141号附2栋10号。
警方对发现线索的举报人、缉捕有功的单位或个人,将给予人民币五万元奖励。 (据人民公安报)
曾担任昆明市副市长
本报综合消息1月30日下午,人民公安报报道了一份中国公安部1月26日发布的A级通缉令。通缉令称,2007年1月,云南省公安机关在侦办一起特大经济犯罪案件时,发现一名叫胡星的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胡现已潜逃。
《财经》记者经多方求证获悉,被公安部通缉的胡星,系现任云南省交通厅副厅长,此前曾任昆明市主管城建的副市长。
据了解,在胡星潜逃前数日,昆明当地从事高速公路广告牌业务的两名公司高管被检察机关带走,据悉是为调查胡星涉嫌受贿之事。
知情人士介绍,该两名公司高管在胡星任昆明市副市长期间,主要从事昆明市的市政路牌广告业务;在胡星出任交通厅副厅长后,他们又跟随其转入高速公路领域,在外界看来,并无悬念地拿下高速公路路牌广告业务。
四天前还在公共场合露面
云南省交通厅官方网站显示,胡星最后一次出现在公共场合,是在2007年1月17日上午。当时他到云南省委党校,为云南省委组织部举办的“老挝行政管理干部培训班”的学员专题介绍云南交通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