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1月30日讯(记者许欣)全省2007年度教育工作会议于30日召开,省教育厅传达全国学校体育工作会议精神称,为推进学校体育工作,全国同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学校体育工作状况将作为评价地方和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
根据有关规定,各级各类学校必须切实开足、开齐体育课,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挤占体育课时间。同时,要积极推进体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要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建立体质测试报告书制度,并将报告书的重要内容列入高等学校和高中阶段学生档案。
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并坚持科学规范的学生作息制度,确保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中学生不少于9小时,学生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对不能保证体育课课时和学生体育活动时间,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连续下降的地区和学校,不能评为示范学校和先进单位,其负责人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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