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昨天,开发区安监局协调公安、质监、工商等部门,对区内销售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对3个街道办事处的经营户进行逐村地毯式排查,当场收缴烟花爆竹成品8箱,取缔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经营户1家。(世红松明)
我市设立烟花爆竹举报电话 实行举报奖励制度
本报12月21日讯 (通讯员 丁广冉 葛平洋记者韩云全)记者从市安监局了解到,元旦、春节两节将至,烟花爆竹销售进入旺季,为保障全市安全形势稳定,市安监、公安、工商、城管等有关部门将采取联合执法等措施,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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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经营烟花爆竹将受严惩 情节严重吊销经营许可证
本报1月28日讯(通讯员 广冉 平洋记者云全)为确保春节期间我市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安全有序,市安监局日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专项检查活动。
此次检查主要围绕我市所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经营网点进行。重点检查内容包括:“三证”是否齐全一致,网点设置和经营管理是否满足要求,是否建立了应急处理预案,安全通道是否畅通,经营单位是否对照明灯、刀闸开关等易产生明火的装置安装了防爆灯罩或防护设施,是否按照要求配备消防器材,是否存在储存、运输、销售非法生产的“三无”烟花爆竹产品行为等等。
对存在违规经营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安监部门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情节严重的,要根据发证机关权限及时吊销或建议上级发证机关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对超范围经营行为,安监部门要配合工商部门坚决予以查处;对发现的“三无”产品,公安、安监部门要依法进行收缴,并严查非法生产窝点和销售渠道,捣毁非法生产销售链条,依法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对因监管不力发生事故造成损失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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