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唐林洪北大实习生左利坤)烟花爆竹燃放禁改限后,我市将在限放区内布设一些零售点。记者昨日从相关部门获悉,目前零售点的布设工作已经开始。
按《桂林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烟花爆竹零售点由市供销社专营公司统一布设,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核发许可证,并办理营业执照后即可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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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我市初步计划在象山、秀峰、叠彩、七星四城区限放区内布设90个零售点。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协调小组有关负责人介绍,具体布设多少个点还将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但所有零售点在安全方面都将有很严格的要求,如必须是固定经营场所,房屋门窗必须安全牢固密闭,售货间面积不得小于10平方米;经营场所选址符合规划和公共安全需要,与党政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敬老院、大型商场、文物古迹、博物馆、车站等人员聚集场所、重要公共建筑物以及加油站等易爆物质生产、储存设施距离不得小于200米等。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布点结束后,有关部门还将对零售店负责人和销售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上岗资格证后才能销售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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