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家工商总局、中宣部、监察部等11部门共同召开的广告专项整治部际联席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了解到,党委宣传部门和政府各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2007年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部际联席会议工作要点》,将充分发挥部门间的整体优势,合力整治虚假违法广告。
会议指出,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要加强和完善广告监测工作,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要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案件的查处力度,建立查办案件落实情况通报制度,对投诉举报、监测发现、交办转办的案件要及时查处,构成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另悉,2006年国家工商总局共查处广告违法案件6.18万件,其中虚假广告案件1.66万件;责令改正3611件,责令停止发布1.96万件。(据经济日报;敖蓉)
(责任编辑:黄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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