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月30日电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30日通报了广东佰易药业事件最新调查进展:使用广东佰易药业有限公司违规生产的静注人免疫球蛋白的患者均未感染丙肝病毒,患者体内携带的丙肝抗体不会对其身体产生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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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张冀湘介绍,连日来,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专家开展了对广东佰易问题药品的丙肝病毒抗体检测和核酸检定,同时对使用该产品的患者进行了相关临床检验。广东、北京等地也开展了相应的检定检测工作。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及有关方面提供的最新检测结果表明,相关患者丙肝病毒核酸检定均为阴性。换句话说,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现患者感染丙肝病毒。部分患者丙肝抗体检测呈阳性,是由于使用了含有丙肝抗体的问题药品所致。
张冀湘说,根据目前的调查结果可以初步判断,广东佰易药业有限公司从非法渠道购进被污染的血浆原料从事血液制品生产,是造成其血液制品携带丙肝抗体的直接原因。虽然这一产品并未对患者造成人身伤害,但企业的违法生产行为仍将依法受到相应处罚。
张冀湘表示,上述结果只是一个初步结论。目前,对这一产品的风险评估工作还在加紧进行,有关部门将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据中华医学会肝病学分会主任委员贾继东介绍,血液制品如果只含有丙肝抗体而没有病毒,输注这种产品的患者是不会感染丙肝的。由于相关患者的丙肝抗体阳性是被动输入所致,而不是患者自身产生的,不仅是对人体无害的,而且将在几个月后逐渐消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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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急查狂犬病问题疫苗
本报讯针对全国狂犬病发病数不断上升,并出现假疫苗致人死亡事件,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昨天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加强狂犬病疫苗监管,严防问题疫苗流入经营和使用单位。
通知要求,各地药品监管部门要开展一次狂犬病疫苗质量跟踪检查工作,加大对狂犬病疫苗生产企业GMP跟踪检查力度。对有质量问题的疫苗产品,应就地封存,并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对疫苗经营企业,应重点检查企业疫苗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设施设备的运行状况和储存、运输中冷链记录管理等情况。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要求企业立即整改,限期不改或达不到经营条件要求的,坚决取消其疫苗经营资格。严厉打击违法经营狂犬病疫苗的行为。
《北京青年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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