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30:12东北新闻网2006年11月,两名工商执法人员对一涉嫌销售假货的商店进行检查时,被店方打伤。1月30日天,这起案件有了结果,两名打人者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06年11月17日,哈尔滨市南岗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消保科接到浙江001集团工作人员举报,称位于巴陵街111号的“冰城电器”出售假冒该集团产品的“001”天线。
14时30分,消保科副科长任某与队员郝某来到“冰城电器”进行检查。该店店主马刚、马文辉拒绝接受检查,并强行要将任某和郝某赶出商店。任某、郝某坚持要求检查,在争执过程中,马刚和马文辉见任某二人态度坚决,便上前对他们进行殴打,试图将他们赶出商店。殴打中,任某和郝某的胸部和面部多处受伤。经检举,哈市南岗公安分局革新街派出所民警于当日将马刚和马文辉捕获。在派出所里,他们承认了打人事实,但态度十分嚣张。
30日,哈尔滨市南岗区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马刚、马文辉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时,使用暴力、威胁手段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判决两被告人犯妨害公务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东北网-黑龙江晨报)[责任编辑:龙秋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