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成长案最新进展
北京律师今天质疑大同警方通报不妥
本报讯(记者姚奕)北京市律师协会传媒与新闻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委员徐展勤律师上午告诉记者,今天他们将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公安部提交律师建议,认为大同市公安局向社会及媒体发布的兰成长案《情况通报》,具有众多不妥之处。
徐展勤律师表示,通报中对受害人兰成长的个人情况进行了详细披露,已给受害人及其亲属的生活造成较大影响。
另外,《情况通报》较少披露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过程,而过多地披露被害人的过错行为,造成了一种对受害人不利的舆论导向。
媒体监督恐吓威胁常伴
事实上很多媒体记者在采访时都是冒着很大风险的。对此“矿难记者”曲长缨感触颇深。
“我在采访时经常会遇到威胁、恐吓乃至真的袭击。一天夜里,我和我们的摄像记者潜伏在一个私挖滥采的无照黑矿附近,用红外线摄像机进行拍摄。由于我们红外线摄像机上有一个红灯在亮,引起了该矿工人的警觉。原来该矿的老板曾经多次教工人如何分辨闪光灯和摄像机的新闻灯,于是一大群工人拎着木棒追打我们,在逃跑时我们掉进了一个大坑里,我的胳膊被刺了很大一个口子,但是谁都不敢出声,大家都屏着呼吸听着追我们的人的脚步声,一直到这些脚步声渐渐远去。”
而另一位央视记者周云龙则指着自己鼻子上的伤疤讲述了一段他的危险经历:“2003年我赴山西采访一个黑矿,矿老板在多次行贿无效的情况下,指使拉煤的车辆故意撞向我的轿车,将轿车撞下了山崖,幸好山崖下面有一棵树拦住了车辆。事后那名司机在被警察抓获时说:‘我喝酒了,所以才会肇事啊’!”
记者采访不愿联系政府
兰成长事件被媒体广泛关注后,事发地山西大同市委宣传部的一名工作人员这样说过:“兰成长在采访前没有和当地政府沟通……”
对于这种声音,很多曾经采访过矿难的记者都说,他们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联系当地政府的。
《中国青年报》记者高山说:“当记者去采访时,多是被一句‘无可奉告’打发掉。所以,我们一般不会事先和当地政府打交道。”
曲长缨表示:“除了必须和政府核实一些情况外,我绝不和当地政府发生任何的联系!”
曲长缨还讲述了这样一件事情:“我在采访一起矿难的时候,当地的政府先是送钱给我,我没收。后来当地政府要送一幅董寿平的画给我,我了解到那幅画值10多万元,而这买画的钱竟然是当地领导亲自批准从矿工安全基金中拿出来的。”
煤矿事故有人视为“商机”
就在兰成长死亡一案被媒体广泛关注之后,一篇题目为《兰成长之死暴露的山西潜规则》的帖子在网络上迅速流传开来。该文章将长久以来形成的煤炭、煤矿、黑矿、记者采访、政府监管及假记者横行等一系列问题串联起来。
“这个地方确实有着特殊性,煤多了矿就自然多,矿多了暴利也就自然多了起来,不过这些暴利并非是见得了光的。正因为有了这些违法违规的暴利,就有一些人从中看到了无限的‘商机’。有人利用记者的身份去(敲)诈钱财,这种现象我在做山西宁武矿难时就曾经遇见过。”发表这样感慨的曲长缨介绍了他在采访宁武矿难时遇见的一幕。
2005年7月,山西省宁武县一井口发生瓦斯爆炸。曲长缨在获得“有人瞒报死亡人数”的线索后前去采访。“我到达宁武后才知道,此前曾经有多家媒体记者来过。一名矿工向我展示了几张从来没有听说过的媒体的记者名片,那名工人当时以为那几个记者一定会把这些情况都报道出去。但事实上那几个记者在出事矿井转了一圈之后就全部走掉了,原来事故发生后,矿上就已经开始向前来采访的记者发钱……”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情况?孙晨所作出的解释似乎更加合情合理一些:“一些黑矿在非法开采时被媒体曝光而遭到查处,使得黑矿主有了一些经济损失,黑矿主为了挽回损失只好再次非法生产。再有记者来采访的时候,黑矿主自然不会放弃日进斗金的利益,于是他们就会用金钱来拉记者下水,而这时一些假记者和部分丧失职业道德的记者就有了生存的土壤。”
李鬼横行面临信誉危机
也许是巧合,2006年12月8日,高山所撰写的一篇名为《山西吕梁山:假记者横行与市委书记落马》的文章发表,一时间各媒体及网站纷纷转载。但在一个月之后的2007年1月10日,兰成长就倒在了这片土地上。
至于山西假记者到底多到什么程度,高山引用了一段他文章中的内容:“最近两年,吕梁市乃至山西省的假记者十分猖獗。有不少人上午还摆小摊、卖烧烤,下午就跑到突发事件现场去采访了。”
假记者横行,倒霉的不一定是那些被采访的对象,真正受到影响的应该是那些真记者。据高山介绍,他在山西采访时经常会遇到被采访单位反复核对身份的尴尬场面,当一切都核实清楚后,被采访者多会很无奈地对他说:“实在没办法,是让假记者给闹的啊!”
1月24日,山西警方宣布,未发现兰成长敲诈勒索的证据后,兰成长搞敲诈的恶名才被洗清。
这让很多记者产生了担忧,已经有兰成长被殴打致死的例子摆在面前,那些黑煤窑的矿主还会有什么不敢做的呢?文/记者王洪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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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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