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朱晓露)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全市行政复议工作会议上获悉,在近3年内的行政复议中,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纠正率达30%左右。复议事项几乎涉及行政管理各个领域。
3年来,我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办理复议案件903件,其中终止审理337件。
终止审理的案件中,大多数是复议机关通过行政协调,促使执法机关自行纠正或者改变了行政行为,申请人自愿撤回申请;撤销、变更或责令履行的31件。在行政复议中,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纠正率达30%左右。市法制办为市政府办理复议案件247件,作出复议决定后当事人又向法院起诉的有22件,仅占同期案件总数的9%。行政复议涉案部门每年以20%的速度增加,复议事项几乎涉及行政管理各个领域。
副市长许慧玲部署了我市下一阶段的行政复议工作后指出,行政复议作为一项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程序,是把解决群众利益诉求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的重要制度,直接影响着和谐社会的建设。她要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要认真研究当前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创新工作方式,努力提高办案质量,既要依法办事,又要努力解决实际问题。要紧紧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扎实推进行政复议工作,健全行政复议体制和运行机制,全面提高行政复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