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初,辽宁省凤城市煤炭局以全市248家煤矿仅发生2起事故、死亡4人,煤矿百万吨死亡率达到安全生产先进水平,获得国家级煤炭生产许可依法监管先进集体。然而,这一荣誉的背后却隐瞒了多起煤矿事故。知情者举报这一地区煤炭行业“矿难频发”,有多名矿工死于矿难没有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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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组从2006年2月25日至3月14日,历时19天调查了凤城地区的5个乡镇、15个村、3个医院、2个殡仪馆,发现2005年凤城市隐瞒煤矿事故6起,死亡矿工6人;不属于煤矿隐瞒事故3起,死亡矿工4人;因伤病死亡矿工1人。另外,还有2名矿工分别死于两起煤矿事故,经多方调查证据不足,当时未下结论。
当地一家殡仪馆里两份有疑点的死亡证明,成为最早揭开凤城隐瞒煤矿事故的物证。死者周佩军、郑小龙的死因均是“山体滑坡”,而在他们的遗体冷藏协议书上,却清清楚楚地注明死于“煤炭事故”。
在另一名死亡矿工张金宝家,张金宝的父母说孩子是死于“脑溢血”。当调查人员提出想看看张金宝的照片时,张金宝的母亲再也忍受不住失子的悲伤,她失声痛哭,说出儿子是在“温洞村煤矿”被砸死的,那时张金宝结婚刚满4个月。
半月谈记者在凤城市不少干部群众中了解到,多起煤矿事故被隐瞒,表面上看是煤矿主为了逃避经济处罚,与死者家属私下达成了赔偿协议造成的,深层次却反映出凤城市煤矿生产安全监管“三级责任制”形同虚设,责任缺失。
煤炭局负有煤炭生产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审查报批、安全生产验收等职责,是煤炭生产安全控制体系中的核心之一。然而,凤城市原煤炭局长郎永文在短短4年时间里,收受贿赂数十万元,而对其辖区中2005年发生的多起煤矿事故不闻不问。
今年49岁的郎永文2002年1月起担任凤城市煤炭局局长。检察机关侦查查明,至案发时郎永文共有22次受贿事实,受贿金额40.5万元。
郎永文任凤城市煤炭局长期间,还收受多名煤矿主送的“过年钱”、父亲过生日、母亲去世以及去世一周年、三周年的“赶礼钱”等,共计22.7万元。对于所收金钱的数额、时间以及送钱人,郎永文都在一个本子上一一详细记录。第12 页try showAd(3,0,1); catch(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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