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商报报道商报记者 林立 报道新成品油定价体系目前已被正式采用。作为唯一的定价者,发改委相关负责人昨天对此进行了证实。据了解,新机制“放弃”原来紧盯纽约、新加坡和鹿特丹三地成品油价的计算办法,改以布伦特(Brent)、迪拜(Dubai)和米纳斯(Minas)三地的原油价格为基准来计算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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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改革方案变革的由来
“过去的8年中,中国共经历了3次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中国石油信息研究所单卫国专家告诉江苏商报。据其介绍,我国现行的成品油定价制度脱胎于1998年6月原国家计委出台的《原油成品油价格改革方案》,其后虽有两次变动,但指导思路从未改变。在此方案的基础上,从2001年11月份起,国家又一次进行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改革的核心是国内成品油价格改为参照新加坡、鹿特丹、纽约三地市场价格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当国际油价上下波动幅度在5%~8%的范围内时保持油价不变,超过这一范围时由国家发改委调整零售中准价。“事实上,国际市场的成品油价格浮动与原油价格的浮动有一定的滞后性,因为从原油到成品油的转变,需要一段时间的加工期。而国内油价一直紧盯国际市场的成品油价格,这就直接导致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更为滞后,通常与国际原油价格变动存在一个月左右的滞后期。”单卫国专家表示。这种定价模式虽然有利于国内油价的稳定,却使得国内油价陷入被动地接受国际价格的尴尬境地。由于具有明显的滞后性,当国际原油价格高涨时,石油炒家便大量囤积,等待国内油价跟涨时,再转手卖出,滋生能源外溢等短期交易行为。
“原油加成本”
2005年,国际油价的继续攀升,曾几度冲破历史最高点。国内最大成品油供应商中石化出现了油价倒挂,即原油采购价格高于国家发改委规定的国内成品油零售中准价,炼油企业因此亏损严重,市场成品油供应也渐趋紧张,中石化、中石油甚至对社会加油站停止批发或批零一价。根据摩根士丹利估算,油价上涨1美元/桶,我国GDP将损失0.07%。问题已经到了必须解决的时候。2006年9月26日,中石化董事长陈同海表示目前国家已拟订出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要以原油价格为基础进行成本核算。去年年末,国际油价开始下跌。但此次国际油价暴跌后,国内的习惯性的“跟涨不跟跌”,引起外界的激烈争议。这无疑推动着新成品油定价体系加快出台。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昨日证实的“原油加成本”的成品油定价体系,是指以布伦特、迪拜和米纳斯三地原油价格为基准,加上炼油企业一定的利润而产生国内成品油价格的机制。有分析人士认为,新机制明确宣布的消息证明,政府不希望石化行业再回到以前的困难处境。新方案是与国际原油间接挂钩,那么按照原油对成品油价格,就能够保证炼化企业的利润。
油企不再“越炼越亏”
“这就等于是用原油成本法的方法计算油价,政府今后将出台指导价,而市场价格由企业主导。”上海黄美龙分析师接受江苏商报采访时表示。由此炼油企业因价格的暂时“脱轨”而影响到生产积极性的状况将得到改变。此前因为国内成品油价格与国际原油价格长期倒挂,造成炼化行业亏损经营。据了解,之前柴油需求强劲,为了平衡社会利益,国家没有同步上调柴油价格。所谓油价倒挂,就是指由于国际原油价格的攀升,炼油企业原油采购价格不断上升,而成品油的价格却并没有随之提高,造成成品油价格低于企业的炼油成本,造成企业“越炼越亏”的状况。“在油价不接轨,甚至批零倒挂的时候,他们供得越多,赔得就更多。所以石油公司便倾向于满足内部零售企业的供货,而削减对我们的供货。”南京一家民营加油站相关人员说。根据以往的经验,每当国际油价大涨之时,炼厂越炼越亏,丧失出货热情。南京郊区曾一度出现油品短缺,民营加油站干脆关门停业,甚至一些撑不下去的民营加油站已关门转卖。从成品油生产的上游来看,让炼油企业独自承担国际油价上涨压力的做法是不可持续的,原油进口价格和成品油出厂价格的倒挂严重制约炼厂的生产积极性,依靠行政命令来保证供需并不可取。黄美龙分析师认为,根据新的方案,国际原油价格的平均值加上适当的利润后,再加上炼化的成本、运输成本后出台成品油基准价,将在源头上就保证炼化板块的利润。
零售价格有望及时变动
牵一发而动全身。油价,影响着产业链的每一个环节,也影响着有车用车的每一个人,还对所有老百姓生活中的方方面面产生着影响。曾一度因为油价涨幅过猛,南京的出租车司机不愿意在夏天开空调,还曾引发的瓶装液化气涨价和气源紧缺,南京城里的老百姓被折腾了一把。新油价体系的出台,势必令大家对零售价格及液化气价的下调产生联想。新的成品油机制正式采用,将意味着实施了五年的三地平均成品油价跟踪法将彻底告别历史舞台。“其实三地的成品油价格变动太快,我们盯也盯不上了”,一位业内人士说。“从以前的盯紧国外成品油,到目前盯紧原油的转变,这对以后的国内零售价格变动必然产生影响。”黄美龙分析师认为。这等于,以后国内油价的变动,开始关注国际油品价格的源头,省略掉从原油变成成品油的滞后期。国际油价的风云变幻,将更快更直接地反映到国内市场。在此之前,多次出现国内油价“跟涨不跟跌”的被动局面,坊间要求及时调整下调成品油零售价格的呼声越来越高,这给主导油价的国家发改委也承受着一定压力。黄美龙分析师认为,以后国内成品油零售价格将有望实现多次变动。据悉,国家发改委本月14日凌晨宣布了下调成品油价格,已经开始按着新机制执行,政府正在根据市场的反应做出下一步的决策。然而,也有众多业内专家指出,由于我国石油行业尚处于垄断状态,成品油的供应主渠道被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掌控,成品油定价市场化不可能一步到位。“美国的加油站的价格牌,是经常变动的。只要国家原油价格有所波动,零售价格随之变动。”一位业内人士分析,新的定价体系,让大多民众对零售价格有着很大的期望。但发改委必须从企业、社会两者的利益大局出发,在调价上谨慎稳妥地渐变,最终达到完全接轨。因此,零售价格频繁变动的情况,短时间内还不太可能实现。
业界观察
石化公司利润会更高
发改委负责人29日表示,发改委在使用新机制时还会考虑国内实际情况。种种迹象证明,“考虑国内实际情况”的潜台词是,有关部门需要给炼油企业更多的激励。从产业角度出发,我国还需要建设更多的炼油厂。由于私家车的快速增加导致汽油需求大幅上升,同时,卡车用油需求也在迅速增加,炼油业的产能日益紧张。如果中石化的炼油业务仍不能实现盈利,那么,中石化在投资建设新厂方面就会感受到更大的压力。从环保角度来看,我国希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如果燃油价格偏低,将不利于激发人们朝这个方向努力。总而言之,以中石化为代表的石化公司至少在下面两种情况下有可能受益:一是全球油价继续下降而发改委保持现行燃油价格;二是国际市场油价上升而发改委也相应上调燃油价格。除非大背景改变,石化公司的利润只会比现在更高。目前,我国石化业的炼油毛利为5美元/桶,已经高于历史平均水平。此次发改委成品油定价体系采用“原油成本定价法”,对下游航空、航运以及交通运输在短期内构成负面影响(此次改革之前国内成品油价格一直低于国外大部分地区的价格),但是有专家认为,在长期内新的成品油定价法对行业内优势公司亦是利好消息。
权威解读
采用“原油加成本”体系
在舆论有关国内成品油价格“追涨不追跌”的质疑中度过了元旦之后,春节前应声而落。在1月11日WTI(西得克萨斯中级原油期货)原油期货价格降至2005年6月以来的最低点每桶51.9美元之后,1月14日,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即日起将汽油价格每吨下调人民币220元至每吨人民币4980元。同时,航空煤油出厂价格每吨降低90元。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周大地告诉记者,本次价格下调暗合了新成品油定价机制的原理。根据新的定价原则,未来我们将根据进口国际原油的到岸平均价格来折算成国内成品油的价格,即“原油定价法”。未来中国的成品油价不再依据纽约、新加坡和鹿特丹三地成品油价的加权平均值,而改之以布伦特、迪拜和米纳斯三地原油价格的平均值为基准,再加上炼油成本和适当的利润空间以及国内关税、成品油流通费等,共同形成国内成品油零售基准价。同时,为了更“合理”地与国际油价接轨,新方案将国际原油价格设置成几个价格浮动区间,以50美元作为中间界限,即市场可承受范围内,实现与国际市场三大原油价格的联动。“以50美元为界限,说明现在已经进入与国内价改所必须承受的心理价格接轨的最佳时期。如果油价高于60美元的话,国家不会贸然采取行动。”北京石油管理干部学院教授韩学功对记者分析说。在不久前的石油会议上,三大巨头也暗中达成默契。即国际油价每桶56~58美元是其炼油盈亏持平的底线,他们要维持4~5美元/桶的毛利。周大地说,石油巨头们心中的这杆秤正好暗合发改委的原油定价法,即在原油及炼油成本基础上加适当利润从而形成最终的成品油价格。(编辑 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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