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流动人口将实行居住证管理。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处长苗林近日表示,北京已成立由市公安局负责的实施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专题调研组,对实施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开展调研和论证工作,下半年有望上报市政府审定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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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城市对待流动人口、外来人口的态度,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这个城市文明与和谐的程度。因为在市场经济下,一个城市不但不可能拒绝人员的流动,而且经济的发展靠的就是大量的人才流动和物质流动。一个城市,如果不能平等对待流动人口、外来人口,那就无法体现城市文明与和谐,也无法保证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北京市拟将暂住证改为居住证,是一个从将流动人口看作流民到看作居民的转变,体现了城市的文明进步。不过,笔者以为还应当更进一步,即彻底废除户籍制度。
在现行户籍制度下,具有城市户籍的人才是城市的主人,而没有城市户籍的人,哪怕在城市居住了多长时间都是外来人口,他们不但被排斥在医疗保险、子女教育等一切城市福利和公共服务之外,而且还是城市防范的对象,他们必须领有暂住证件,以便治安管理机关随时检查。
然而,一个外来人,他们同样在城市里工作,他们居住在这座城市里面,他们也照章纳税,他们对于城市仍然具有贡献。因此,北京市拟将暂住证改为居住证,流动人口也可以在劳动就业、务工经商、医疗保险、子女就业、租赁房屋、购车购房等方面享受平等待遇,这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它使得外来人口与具有城市户籍的人具有了相对平等的地位,改变了暂住证隐含的外来人口是流民的歧视意识;其次,它也让外来人口与具有城市户籍的人共享城市发展的成果,让他们对城市更加认同,更具有归属感。因此,从暂住证向居民证转变,反映了外来人口从流民到居民的主体身份的转变,反映了城市对待城市人口平等的法治意识,反映了城市文明的进步,也必将促进外来人口与具有城市户籍的人平等相处,促进城市的和谐。
不过,仅仅从暂住证到居住证的转变,还只是城市文明进步的一个步骤。城市对待外来人口,不能仅仅满足于管理他们以及给他们提供一定的公共服务,从根本意义上讲,居住在这一城市的公民就是城市的主人,他们应当享有所有的平等权利。因此,城市文明进步的下一个方向就是彻底告别户籍制度,对外来人口和具有城市户籍的人颁布统一的证件。对于居住满了一定年限的外来人口,这种证件不但是作为治安机关管理他们的一种依据,也不仅是城市政府为他们提供劳动就业、务工经商、医疗保险、子女就业、租赁房屋、购车购房等公共服务的一种依据,更为重要的是,这种证件是外来人口参与城市事务管理,实现当家做主的一种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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