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中旬以来,本报转出一批信访材料,其中包括以下线索:
巢湖某厂职工反映有关耕地等问题,已转巢湖市委办公室。
砀山县某干部反映生活待遇等问题,已转砀山县委办公室。
泗县几位村民反映基层选举等问题,已转泗县县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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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某村民反映优抚政策等问题,已转金寨县委办公室。
宿松县某村民反映计划生育等问题,已转宿松县委办公室。
淮北市某中心职工反映拆迁等问题,已转淮北市委办公室。
萧县某镇居民反映承包土地等问题,已转萧县县委办公室。
休宁县某局职工反映有关待遇问题,已转休宁县委办公室。
太湖县某镇居民反映退休补助问题,已转太湖县委办公室。
太和县某镇群众反映宅基地等问题,已转太和县委办公室。
金寨县某乡群众反映有关医疗问题,已转金寨县委办公室。
萧县某乡群众反映公安效能等问题,已转萧县县委办公室。
拟请有关部门,尽量在20天内,即比条例规定期限提前,将初步受理核实情况,与领导批示复印件,书面反馈给本报群工部,以便按照实际情况,做好答复群众工作,并且适当予以跟踪。本报记者齐振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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