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宽廉租对象收入线认定标准,进一步扩大廉租住房制度覆盖面。坚持租售并举、以租为主的方针,加快建立住房租赁新机制,帮助和鼓励低收入家庭更多地依靠租赁解决住房问题。加强旧住房综合改造,着力改善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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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政府工作报告》
截至去年底,本市享受廉租房政策的家庭累计达到2.3万户,完成平改坡综合改造587万平方米、旧住房综合整治517万平方米。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再次提出,要进一步完善面向困难群众的住房保障体系。
如何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实现百姓“安居梦”?
代表、委员认为,政府应分层次、多渠道扩大困难居住户的受益面,让老百姓既能“居者有其屋”,也可“居者优其屋”。
廉租房扩至“低收”
近年来,本市加大力度进行旧区改造,在城市建设推进中统筹兼顾市民住房需求,进行了一系列的住房保障体系改革,极大改善了市民的住房条件。尤其是廉租房政策的实施,惠及了一大批处在低保线上的困难居住户。张惠民代表认为,目前依然有部分困难群体的住房难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尤其是处在廉租房制度边缘的困难群体,他们同样渴望政府能在住房问题上“扶一把”。
政府如何“扶持”?程霄玉委员认为,一方面要通过降低适当廉租房政策的准入标准,扩大受益面,让更多困难群体享受住房“阳光”。在确定“保基本”底线的同时,可在工资因素中纳入一定比例的租房保障金,来解决低收入群体的租房或购房难题。
江君芬代表欣喜地告诉记者,她所在的浦东新区南码头、潍坊这两个社区,今年开始试点将廉租房申请范围从低保户扩至低收户,连续6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500元,也能申请廉租房,这一措施受到了低收入家庭的一致好评。“十一五”期间,廉租房的覆盖面还将扩大到10万户。大家都认为这是政府动真心、动感情为困难家庭考虑。她希望政府多出台一些这类从实际出发的政策,放宽廉租对象收入线认定标准,让更多处于低保水平线边缘的困难群众享受舒适的住房。
“租赁”解住房之难
住房保障体制改革是否意味着每位老百姓都得通过购房解决住房问题?张兆安委员认为,从“无论是谁都应有房子住,不管是买房还是租房只要有房子住就行”的广度加以考虑,租房不失为解决困难群体住房问题的出路之一。在廉租房政策“保基本”基础上,可采取以住房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租金核减为辅的租赁机制,鼓励低收入家庭更多地依靠租赁解决住房问题。
倪建达、厉明代表认为,长期以来市民对租房行为缺乏安全感,从中折射出人民对住房保障制度的呼唤。解决我国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必须“两条腿走路”。既要依靠政府,也要从市场上找出路。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是把住房问题完全推给市场,完全商品化的。在提供大量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公共住房方面,政府要承担起责任,通过政府采购,市场运行的方式,多渠道筹集城镇廉租住房和低价经济适用房,并提供相应的公益性配套设施。
一些代表、委员建议,这部分资金投入,可通过与政府税收中的房地产税形成一定的比例关系,让困难群体享受房地产业发展给社会带来的“红利”。
提升住房“适宜指数”
目前,本市还有相当部分的困难市民住在老式小区,厨房煤卫设施需要公用,电线水管老化存在隐患,小区生活环境杂乱无章,这部分居民最期盼增强居住环境的“适宜指数”。
朱志荣代表提到,《政府工作报告》在2007年工作中对推进旧住房综合改造和整治提出了新的要求。从平改坡综合改造到旧住房综合改造,不仅仅是名称上的改变,也说明了政府在关注民生、改善市民居住条件方面正在不断深化。一些代表委员认为,在进行旧住房综合改造时,可以在完成基本改造的同时,结合实际情况多做“加法”,如清洗水箱,更新老化电线水管,解决房屋渗漏保温问题等,使市民居住环境上一个台阶。
张园园代表建议,政府进行旧区改建之前,不妨先对小区的情况进行调研,尽量做到能对百姓的需求做到综合考虑和统筹安排:在进行平改坡时,别对空调滴水管的安装置之不理;在对旧里弄翻修时,各种管线排放别各行其道……从细节让居民享受小区改造后的舒适。选稿:顾卓丹来源:解放日报韩正:透明处理社保案冷空气将至明起大风降温及早做好保暖工作地铁今起迈入8车厢时代一趟多载800多乘客我只能给你30秒今冬不冷菜价尚平稳 节前上涨现象并未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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