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米文勇 欧新铁记者李凌鹏)“我不是犯罪,我只是在研发新武器。”在法庭上,高中生小李看着自己造出的枪支说,他并不想犯罪。近日,彭州法院一审判决,小李犯非法制造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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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查明,今年刚满18岁的小李本是彭州某中学高中学生,家庭本来比较贫困。“我从小就喜欢枪,读书的目的就是为了学习好,今后为国防事业研究点新式武器。”小李交代,他经常在电视上看到,其他国家军队和警察的武器如何先进。他作为一名学生,一名中国公民,深感责任重大,“我想我有权为国防兵器事业做点贡献。”小李向侦查机关供述,他开始在家里试着制造枪支,并最终造出3把。其中,前两把都失败了,第3把仿“五四”式手枪终于成功了。去年3月23日,他带着自己造出的手枪来到学校朝学生公寓后墙开了一枪,后墙竟被打了个洞。学校保卫处人员闻讯赶来将小李挡获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公安机关从他家中还搜出了一支双管火药手枪。经鉴定,两支枪都具有杀伤力。
庭审中,小李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都供认不讳,但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是犯罪。他一直坚持自己只是在研发新武器。
近日,彭州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小李犯罪时没满18岁属于未成年人,而且小李在犯罪后能积极配合侦查,认罪态度较好,最终作出从轻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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