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31日电 记者马越舟报道:海关总署副署长龚正31日在北京宣布,中国海关按照“特事特办、确保便利”的原则,最大限度地为北京2008年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进出境人员和物资提供通关便利。
他说,海关总署采取的措施主要体现在:通关手续方面,做到加速验放、方便进出,对进出境的奥运物资,将依托电子口岸,推行网上审批;在通关现场设立专门的通道和专门的窗口,实行特事特办;在通关的时间上,提供24小时通关或者预约通关等全天候服务;对暂时进境的奥运物资,海关将延长暂时进境期限,即由现行一般规定的6个月延长为12月,并且情况特殊的还可以继续延长;同时,海关将按照规定对有关人员给予通关礼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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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正指出,按照有关规定,将对奥运进口物资的税收实行优惠政策,包括:对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向北京奥组委无偿赠送的、用于奥运会的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对北京奥组委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用于北京奥运会体育场馆建设,而且与体育场馆建设不可分离的设备,以及模型、图纸、电子文件、光盘等数据方案,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对直接用于奥运会比赛的一些消耗品,如比赛用球等,免征关税和进口关税增值税;对北京奥组委进口的一些其他特殊物资,包括国际奥委会或国际单项体育组织指定的国内不能生产或者不能满足需要的体育器材,以及医疗检测设备、安全保障设备、交通通信设备、技术设备等,在进境的时候可以按照暂时进出口货物有关管理办法,凭有效担保暂时免交进口税。
同时,采访北京2008年奥运会及其相关活动的外国记者和港澳台记者,其随身携带进境的采访所需器材,按暂时免税进口规定办理。
另据北京奥组委物流部部长阎立刚透露,北京奥运会期间将有2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万多名运动员、数万名记者及奥林匹克大家庭成员来华,体育器材、媒体和转播设备、技术设备以及生活用品等物资的通关工作是一项极其庞大复杂的工程。为此,北京奥组委与海关总署就奥运物资的通关需求,以及在申办奥运会时中国政府就海关政策所做的承诺进行了认真研究,制定了《北京奥运会物资通关须知》和《海关总署支持北京奥运会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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