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 交通部详解“春运不涨价”
票价在规定范围内浮动不属加价
法制网北京1月31日讯记者李立1月30日,本网针对国家发改委和交通部联合发出今年春运公路票价不上浮通知后,一些地方票价照样涨的现象,发表了新闻分析《公路客运企业为何敢顶禁令涨价》。
今年1月17日,国家发改委、交通部联合发出《关于2007年春运期间旅客运输票价不再上浮的通知》,要求“地方管理的道路旅客运输票价应严格执行省级价格、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运价,春运期间不再加成”。1月30日,两部委又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运期间道路客运价格管理确保春运工作平稳有序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相关政策。
如何理解“不再加成”?来自社会的解读就是“春运不涨价”。国家发改委、交通部有关负责人今天解释了这一含义:2007年春运期间道路客运票价“不再加成”,主要是针对交通部、原国家计委1998年发布的《汽车运价规则》中“春运期间旅客运价可加成计算”的规定作出的。由于春运期间很多客流都是单向的,为弥补经营者回空增加的成本,历年来,很多地区规定春运期间客运票价可以在政府指导价之外另行加价。
“考虑到减轻旅客特别是农民工的票价负担,国家发改委、交通部在1月17日的通知中要求各地今年春运期间停止在现行政府指导价之外另行加价。在1月30日两部委发出的通知中进一步明确,春运期间道路客运票价要严格执行省级价格、交通部门规定的运价政策。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地方,不得在规定的浮动幅度之外另行加价;实行政府定价的,不得专门针对春运提高运价;在历年春运期间按政府规定基准价执行,没有上浮的,今年不得上浮。”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说。
据介绍,目前,绝大多数地方公路客运都是实行政府指导价,由省级人民政府价格、交通主管部门规定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经营者在浮动幅度内自主定价。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说,两部委《通知》下发后,各地高度重视。目前执行“不再加成”政策有三种情况:一是有17个省份明确在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基础上不再加价。二是执行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春运期间不上浮的有4个省份。第三种情况包括目前价格水平在基准价以上,但未达到上限的,表示要稳定在现行价格水平;目前价格水平在基准价以下未到基准价的,可以上浮到基准价,这种情况的有7个省份。
国家发改委这位负责人认为需要说明的是:“春运期间企业在政府规定范围内浮动,不属于春运期间加价行为。”
春运期间道路客运票价不再加成,减轻了旅客的负担,但可能会对部分道路运输经营者带来困难。据悉,广东省已宣布三项优惠措施,一是将省内客运车辆的客运附加费征收标准从目前的0.03元/人公里降到0.02元/人公里,征收核定实载率从70%降到55%;二是免收省内客运车辆春运40天的养路费,继续执行历年春运免收客运车辆10天客运附加费的优惠政策;三是减半征收省际客运车辆的公路通行费。以上三项预计可降低道路客运企业成本总额5.5亿元左右。
政府指导价是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制定的价格。这是一种具有双重定价主体的价格形式,政府通过制定基准价和浮动幅度,达到控制价格水平的目的,经营者可以在政府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内灵活制定调整价格。政府指导价既体现了国家行政定价强制性的一面,又体现了经营者定价相对灵活性的一面。
政府定价是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制定的价格。政府定价具有强制性,属于行政定价性质。凡实行政府定价的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不经价格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变动。(责任编辑:徐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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