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了我的给我吐出来”
河南目前数额最大、涉案人数最多的商业贿赂案一审有果,一夫妇被没收400万。
记者谷武民通讯员长涛
本报鹤壁讯 1月31日上午,涉案14人(其中县处级干部4名)、涉嫌偷逃应缴税款4笔779万元、行贿17笔150多万元,河南省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活动以来办理的数额最大、涉案人数最多的职务犯罪案件一审有果,(除先期已判刑的外)6名被告人和两家法人单位分别被判刑和处以罚金。
去年12月6日,省检察院反贪局向鹤壁市检察院移送了赵赢、李宝庆涉嫌走私的案件线索,鹤壁市检察院和浚县检察院抽调人员组成“12·6”专案组。南下上海、无锡,多次在郑州、许昌、开封之间奔波取证,查清涉案人14名。从去年12月18日到19日,由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审理,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6名被告人涉及的犯罪事实进行了开庭审理。
由于案情重大、错综复杂,截止到昨日上午10时30分,鹤壁市检察院、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公诉人员、审判人员来到浚县看守所对6名被告人和两家被告单位宣判一审结果。赵赢,女,46岁,原中国河南国际合作集团有限公司贸易分公司业务三部经理,李宝庆,46岁,原三门峡外贸公司驻郑办事处负责人,两人是夫妻关系。赵赢和丈夫李宝庆等人和郑州市市政工程总公司、许昌公路工程建设总公司为达到偷逃应缴税款的目的,向国家工作人员(已另案处理)大肆行贿。
法院依法判决如下,被告人赵赢犯走私货物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4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万元,其丈夫李宝庆以同样的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2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万元。
被告人段应合(原职位见表格,下同),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8年,因同样的罪名数罪并罚,判处郭应杰有期徒刑12年;陈喜春有期徒刑12年;周晓华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2年。此外,被告单位郑州市市政工程总公司、许昌市公路工程建设总公司分别被判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250万元。
据悉,该案涉及的另外8名被告人已先期在浚县人民法院审结,8人分别被判处半年至1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刑期最高者为郑州市海关征统处原副处长赵振江,其收受他人现金54万元,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2年。
该案昨日宣判详情
被告人 | 原职(单位) | 被判徒刑 | 没收个人财产或处以罚金(数) |
赵赢 | 原中国河南国际合作集团有限公司贸易分公司业务三部经理 | 被判14年 | 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万元 |
李宝庆 | 原三门峡外贸公司驻郑办事处负责人 | 被判12年 | 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万元 |
段应合 | 原为郑州市市政工程总公司副总经理 | 被判18年 | |
郭应杰 | 许昌市公路管理局第一工程处原处长 | 被判12年 | |
陈喜春 | 许昌市公路局原副局长 | 被判12年 | |
周晓华 | 许昌市公路局第一工程处原副处长 | 被判1年6个月缓刑2年 | |
郑州市市政工程总公司 | 被处罚金300万元 | ||
许昌市公路工程建设总公司 | 被处罚金250万元 |
(责任编辑:王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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