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2007年1月1日起,国家质监总局已对糖果等13类食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2007年1月1日之后生产的此13类无证产品将被工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省工商系统食品安全暨商品质量监管网络建设工作会上获悉,从今年1月1日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对糖果制品等13类食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
全省各级工商部门近日起开始对辖区食品市场进行检查,今年1月1日以前生产的13类食品可以在保质期内继续出售。凡今年内生产的13类食品,从1月1日到2月底为整改过渡期,在此期间若发现无证产品,一律停销下柜,暂不以销售无生产许可证食品处罚。3月1日以后至12月底,是严格执法期,一旦发现销售无证13类食品,责令停止销售,并按照县官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