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有关责任人192人,长春市委副书记被捕,英德一工勤人员拉票贿选被移送执法机关
据新华社电 记者昨日从中央组织部获悉,中央组织部日前对一批违反换届工作纪律的案件进行了通报。截至目前,各地共查处换届期间的违规违纪案件121起,处理有关责任人192人,纠正了对613人的违规任用决定。
通报指出,2006年以来,地方各级党委集中开展换届工作,市县乡人大、政府和市县政协领导班子换届工作陆续展开。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下发了《关于在地方党委换届工作中进一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的通知》。各地认真贯彻中央要求,保证了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在换届过程中,绝大多数领导干部能够做到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换届风气总体上是好的。但也确有少数人经不起考验,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败坏换届选举风气。
中央组织部通报了几起违反换届工作纪律的典型案件,其中:
2006年6、7月份,吉林省长春市县(市、区)党委换届期间,时任市委副书记的田忠利用分管干部工作的职务之便,收受长春市南关区教育局局长张亚媚等8名领导干部的贿赂,共计人民币45万元、美元8万元。9月,田忠被依法逮捕;张亚媚等8人被免职,有的已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2006年8月,广东省英德市波罗镇党委换届选举前夕,镇政府工勤人员李士阳为当选镇党委委员,与其父李神金(私营企业主)合谋出资10万元,用于拉票贿选。在镇党委换届选举的前一天,李神金邀集6名为镇党代会代表的村党支部书记,请他们为李士阳拉选票,并送给每人1000元现金、一瓶洋酒和一条香烟,而且承诺李士阳如果当选再送每人1万元。这6名村党支部书记回去后,立即分头联系本村的党代会代表,为李士阳拉票。8月15日,李士阳在选举中当选为镇党委委员。案发后,英德市委决定,李士阳当选结果无效;李士阳、李神金父子二人被移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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