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长批示帮助民工讨薪的个例,正折射了绝大多数民工无法通过正常渠道讨薪的现实,难道这不是一种巨大的悲哀吗?
2月1日《重庆商报》报道,重庆万州130余名民工在陕西安康打工时被欠薪73万余元,多次讨薪未果后写信给陕西省省长,时任代省长的袁纯清接到信后转交相关部门,并指示他们快审快结,尽快给民工一个答复。
如果不出意外,在省长的批示下,在陕西省人大和高院的重视下,在人大代表的监督下,这130余名民工的讨薪官司很可能胜诉,他们被拖欠的血汗钱也将很快拿到。但是,这个案件堪称“完美”的结局,就意味着案件中没有任何问题吗?恐怕不是。
第一个问题,省长能够为多少讨薪的民工写批示?毕竟,省长每天的工作千头万绪,不可能为所有的民工讨薪。重庆万州130余名民工拿到省长的讨薪批示,在一定程度上,只是不可复制的偶然事件。省长以及其他领导解决讨薪难题的最好办法,也许不是为某个案件写批示,而是调查清楚民工的薪水为何被拖欠,他们讨薪难在哪里,谁应该为此负责。问题查清楚了,该完善的环节赶快完善,该处理的责任人尽快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公之于众。唯有如此,才能从根本上理顺民工讨薪的通道,从源头上杜绝民工讨薪难的现象出现。否则,民工讨薪只能寄希望于领导的重视,进而拿到领导的批示,这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
第二个问题,为什么法院和人大在省长批示之前,对这个案子没有“引起重视”?依法帮助民工讨薪的种种有效手段,为什么非要等到省长批示之后才使出来?对这两个疑问只有一个合理的解释——不管是当地法院还是当地人大,他们都习惯于按照领导的意志和批示来办事,而不是按照正常的程序来行使自己的职责。难道不是吗?如果当地法院能够按照正常程序帮助民工讨回公道,如果当地人大能够在平时就充分行使自己的监督权,讨薪事件何至于非要等到“省长批示”才解决。
春节已近,在一些地方,欠薪问题还比较严重,许多辛苦了一年的民工正为拿到自己的血汗钱奔波在讨薪的路上。相关部门和领导要做的,是给他们一个通畅高效的讨薪渠道,而不是逼着民工给省长写信或者爬塔吊。省长批示帮助民工讨薪的个例,正折射了绝大多数民工无法通过正常渠道讨薪的现实,难道这不是一种巨大的悲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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