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这次期末考试,小军(化名)肯定又是前几名。”昨日,长寿某中学高一班主任汪老师高兴地告诉记者。他说的小军,是班上的一名特殊学生。
去年10月,渝北区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接到一起盗窃案,小军就是该案的被告人之一。
法官陈斌、鄢寒秋发现,小军聪明好学,成绩很好,而且在法庭上表示很后悔,希望能继续读书。鄢法官心动了——这孩子还有救,应该给他机会。上月中旬,法官特地来到学校,打听到小军成绩很好,还顺利考上了高中,现就读于长寿区某中学。班主任汪老师不但不歧视他,还让他当纪律委员、物理科代表。该学校还表示,如果小军被判缓刑,他们愿意继续让小军在该校读书。
回到法院,陈斌、鄢寒秋便开始考虑做出最有利小军成长的判决。
陈斌称,一般而言,未成年人还处于生理、心理的发育阶段,缺乏辨别是非的能力,自我控制能力差,为满足一时之私欲而不惜以身试法。他们既是犯罪者,又是受社会不良环境影响的受害者。
为了挽救未成年人,该庭还专门为判缓刑的未成年人制作了《生活日志》,要求他们每周写一篇日志,一个季度后拿给法官看,直到刑期满。(记者莫雪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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