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2月1日讯(记者袁锋)“有了这笔钱,我们就能回家过年了!”今天上午,手拿着被拖欠半年多的工资3800元,从四川合江来海南打工的农民工李善英高兴地对记者说。
由于海南某建筑工程公司拖欠35名农民工工资15.06万元,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经调查处理,从该公司交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中划支相应数额,今天在海口市西沙路一家银行现场付给这些农民工。
据了解,这是2007年我省首起动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付拖欠工资的案件。2006年5月份,这些农民工工作的海甸岛“金典雅苑”工地就已完工,但35名农民工的工资被拖欠至今。
领到存折的农民工们,纷纷露出了满意的笑容,他们带来的孩子也满地撒着欢,好像分享着父母的欢乐。同为四川人的农民工李小兵说:“我们春节回一次家,路费怎么也得四五百,今天拿到了欠我的6000块钱,回家心里踏实多了。”
据了解,海口市自2005年1月1日在建筑行业实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起,到目前为止共办理了近500笔保证金业务。
|